为深入实施“新八级工”制度,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根据《关于统筹开展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169号)文件要求,结合宿州市产业布局、就业需求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我市社会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业(工种)及等级范围
本次遴选紧扣宿州市民生保障服务、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健康生活服务、数字经济与商贸物流、先进制造与机电、城市建设与现代农业六大主导产业,遵循“以产业定职业、以职业选机构”原则,确定42个职业(工种),等级范围覆盖五级至一级(部分职业按国家规定设对应等级),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次遴选对象为宿州市域内已备案的市属社评组织(备案号首字母为“S”)。
(二)基本条件
1.近1年(至2026年3月)正常开展评价工作,且近1年度质量评估星级为四星及以上,或纳入整改并已完成整改验收;
2.近3年无以下情形: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领域有严重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3年内民政部门年审不合格或列入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企业3年内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经营异常目录内;
3.承诺将质量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自愿接受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
4.符合《关于统筹开展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169号)中机构信用、基础保障、评价场地、核心能力、命题规范、考评管理、考务规范、质量控制等全部评估指标要求。
三、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
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均含书面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电子版,按顺序装订成册:
1.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申报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
2.备案期及202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手册、内设机构组织架构图及各岗位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4.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评价工作风险防控体系、评价质量管控方案;
5.申报职业(工种)及等级对应的理论知识考试样卷、操作技能考核样卷各1套;
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承诺书(附件3);
四、评估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自公告发布当日起(含当日),为期一周,符合条件的社评组织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技术评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专家评估组,对照遴选条件及评估指标,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问询答辩、能力核验等方式,开展综合评分,择优确定拟备案机构名单。
(三)结果公示
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拟备案机构基本信息、职业(工种)及等级范围,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实名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四)备案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备案信息汇总上报省人社厅,按程序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备案并公布,原备案信息注销。备案有效期3年,自出具备案回执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不自动延期。
五、有关要求
1.每个申报单位备案最大职业(工种)数量不超过10个;
2.申报单位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存在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遴选资格,纳入失信名单;
3.严格落实“谁遴选、谁负责”原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过程指导、监督和管理;
4.遴选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单位:宿州市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57-3028099。
附件:1.遴选职业(工种)汇总表
2.《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申报表》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承诺书》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