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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宿州市“创业英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3 11:10 编辑:人社局 来源:就业管理中心 字号: 阅读:

宿人社明电〔2021〕6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管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双创”战略,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皖北领先人才高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宿发〔2017〕34号)精神,进一步在全市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扶持创业的浓厚氛围,深入推动创业促发展,创业促就业,经研究,在全市开展“创业英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将评选出宿州市“创业英才”40名。

二、评选范围

(一)在宿州市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或实体(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商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主要创办人或高级管理人才,且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人选。

(二)参与评选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入选后3年内,企业总部和主要生产基地应不迁出宿州。

(三)为企业或实体主要创办人的,本人应持有20%以上股份,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职称的高级管理人才持股比例放宽到15%。

(四)企业应为2014年9月1日后在宿州市内注册(已入选省“特支计划”创业人才的企业不再申报)。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乐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创业,勇于创新,创业事迹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所在企业或实体在当地规模较大,有一定的知名度且吸纳就业能力强,在创业者中有较强的引领作用,得到政府、社会和群众公认。

(四)所在企业或实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社会保险不作评选条件要求),无拖欠工资现象。

(五)所在企业或实体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税收、就业贡献大及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优先支持。

(六)所在企业或实体存在以下事项和行为的候选人采取一票否决:存在有偷、逃、骗、抗税或逃避银行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良记录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社会治安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四、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自愿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五、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应于9月18日前向创业所在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管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个人自荐),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宿州市“创业英才”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结构证明材料等)、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近两年企业纳税证明、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吸纳就业人数证明、其他证书材料复印件(包括专利证书、科技奖项证书、创业创新大赛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等。

(二)县区审核。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管园区管委会会同相关部门对参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审核通过后于9月24日前通过扫描、邮寄、实地报送等方式将申报材料联同《汇总表》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市级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或相关部门对参评人员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确定拟评选为“创业英才”候选人员,并进行公示。

(四)资助支持。公示无异议后,对入选的“创业英才”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一次性资助,主要用于领军人才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等。经本人申请,所在地人社部门可优先推荐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市管园区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企业或实体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评选,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辖区创业服务工作。各县区和市管园区要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班,明确专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和园区于9月14日前上报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所在单位、职务、手机号)。

(二)严肃纪律,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和园区要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时间、人数和要求行推荐,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必要时要行实地调研考察,确保信息真实。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人选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进行通报。

联系单位:市就业管理中心(市创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汪露、高骏

联系电话:13305573313,17755777705。

电子邮箱:szscypx@163.com

附件:1.宿州市“创业英才”名额分配表

      2.宿州市“创业英才”申报表

      3.宿州市“创业英才”申报人选汇总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