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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荐第三批(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2 16:55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阅读: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2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支持技工大省建设政策的实施意见》(宿政秘〔2017〕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传授技艺、技术交流、技能攻关和绝活绝技传承方面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今年拟建1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级大师工作室所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技能大师。大师工作室的领衔大师须为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首席技师,行业公认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

(二)有工作条件。有独立的工作场所以及开展技术革新、技能研修所需的设施设备;企业有必要的经费支持,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渠道;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企业为技能大师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或助手。

(三)有技改项目。以改进产品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性能为主要任务,企业将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交由领衔的技能大师组织完成。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按规定填写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2.申请报告。包括加快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申报市级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创建市级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突出业绩贡献)、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和计划目标,能够为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等;3.有关证明材料。包括2020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技能大师的身份证、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初审推荐。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申报名额、条件要求择优确定候选单位。

(三)市级评审确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认定市级大师工作室。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可推荐2个候选单位,条件好的县区可在此基础上再推荐1-2个备选单位。

(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2021年市级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的报告和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档)须于2月8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王丽娟   联系电话:3679397

邮  箱:szszhijian@126.com

附件1:宿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2: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