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及招聘面试补贴政策经办指南

发布日期:2024-08-06 16:53 编辑:人社局 来源: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字号: 阅读: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归宿”行动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宿人才〔2023〕3号)精神,为确保一次性生活补贴、招聘面试补贴政策能够落地见效,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宿留宿就业创业,现将相关政策经办指南明确如下。

一、留宿就业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政策内容:本地高校毕业生(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在我市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硕士毕业生享受三年内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本科生(技师)、大专(高级工)毕业生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人社局—留宿就业一次性生活补贴”模块(https://sz.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servicesList.html?subjecttype=P&itemtypeName=%u9AD8%u6821%u6BD5%u4E1A&itemtypeType=GBDFGRJYCY&itemtypeCode=60&parentItemtypeName=%u5C31%u4E1A%u521B%u4E1A),按照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提交至纳税地人社部门。

2.审核:企业纳税地人社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予以退回。

3.公示:通过企业纳税地人社部门官网或政府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工作单位名称、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和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企业纳税地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5.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劳动合同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

(3)社保缴费记录

(4)企业纳税证明

二、留宿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政策内容:本地高校毕业生(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在宿首次创办企业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硕士(高级技师)、本科(技师)、大专(高级工)毕业生5万元、3万元、1.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补贴对象:留在我市首次创业并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本地高校毕业生(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

(三)补贴标准:硕士(高级技师)毕业生5万元,本科(技师)毕业生3万元,大专(高级工)毕业生1.5万元。

(四)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人社局——留宿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模块(网址同上),按照提示上传申请材料。

2.审核: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予以退回。

3.公示:通过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官网或政府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创办企业名称、创办企业时间、创办企业地点、是否合伙创业和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审核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5.申请材料(拍照上传):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营业执照。

(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财务报告,但须提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记录)。

三、留宿就业招聘面试补贴

(一)政策内容:对参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招聘活动的,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给予面试补贴200元/人/次,最多不超过3次;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400元面试补贴。

(二)补贴对象: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200元/人/次,最多不超过3次;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400元。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个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人社局—留宿就业面试补贴”模块(网址同上)申请,提交至招聘会举办地人社部门。

2.审核:招聘会举办地人社部门对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后,予以退回。

3.公示:通过招聘会举办地人社部门官网或政府网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和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审核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5.申请材料(拍照上传):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面试通知单。

(3)诚信承诺书。

四、相关说明

(一)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申请人学历鉴别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判断依据,凡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学历类别为普通高等教育的,属于补贴申报范围。本地高校是指在宿州市域内办学的高校。

(二)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生所在自然年)。本地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宿州市域内办学的高校的毕业生。

(三)离校2年内未就业,指高校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至当前企业上岗时间不满2年,且在此期间无就业经历,以安徽省智慧就业系统和集中社会保险系统核查结果为准。

(四)企业是指纳税在宿州市的各类企业(含民营企业),不含驻宿单位。

(五)企业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要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的“合同签订申报”模块或“合同签订报盘”模块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也可通过安徽政策服务网“企业缴费人员增减申报模块”,填写申报信息时,勾选“信息同步至安徽智慧就业系统”。

(六)招聘面试补贴每季度核发一次,发放时间一般在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一次性生活补贴每半年核发一次,发放时间一般在6月或12月底前。

(七)本通知中各项待遇应自符合条件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如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求的,应依本通知要求的期限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期满后方可申领。

(八)市、县(区)财政实行分级负担。招聘面试补贴:市级财政承担经市人社部门备案的招聘面试补贴,县(区)、市管园区财政分别承担经县(区)、市管园区人社部门备案的招聘面试补贴。一次性就业或创业生活补贴:市、县(区)、市管园区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由企业纳税地同级财政承担;市管园区承担保障所需资金,可按照“市财政统一安排,年底清算扣回”原则执行。

(九)该文件作为《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归宿”行动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举措(试行)》(宿人才〔2023〕3号)配套文件,执行期自2023年8月24日起施行;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追溯到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

(十)政策内容的未尽之处,最终解释权归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