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政策解答

发布日期:2023-07-05 11:19 编辑:人社局 来源: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 字号: 阅读:

为提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法律法规意识,提升相关政策知晓度,增强入职陷阱防范能力,近期,我们梳理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有关的部分政策知识,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走稳走好步入职场融入社会的第一步。

1、如何保护试用期期间的个人权益?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议约定的期限,到期后,由双方决定是否继续合作的一种权利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最长期限为6个月,且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工资除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还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大学生们一定要注意试用期间的时间以及工资问题。另外,一些尚处于试用期且有辞职打算的大学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试用期的劳动者也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要求,当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更要学会及时拒绝与制止。如果在就业过程中遇到了此类问题,一定要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引火烧身。

2、劳动合同有什么用?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需要我们留意的是,劳动关系的成立是从用工之日起算,而不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

需要注意,在入职工作1个月之内单位还未主动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在你的要求下单位一直回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这一问题时,就要做好一定的防范,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平时的签到表,工服、号牌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以备发生纠纷时能够很好的维护应有的合法权益。

3、灵活就业中不可忽略的法律要点

如果灵活就业企业(平台)在招聘、面试、签约、管理及解除等方面与传统公司的招聘流程、员工管理、薪酬制度、合同解除等方面无异,且企业(平台)要求大学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平台具有高度的从属性、服从性的,应要求平台与自己签署劳动合同。反之,则可以与平台签署民事合同。

大学生灵活就业时与合同相对方如果不构成劳动关系的则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关系,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明确合同类型、审查主体资格、审核合同主要条款、违约条款和管辖条款等内容。

社会保险能为大学生及其家庭提供基础的风险保障,社会保险应缴尽缴。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4、发生劳动纠纷如何维权?

(1)收集关键证据。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保留好劳动合同,以及相应的工牌,工资流水等能够证明是工作关系的相应证据,以备将来出现纠纷时能够在第一时间提供。

(2)拨打12333热线电话进行政策咨询或投诉。

(3)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通常情况下,与单位出现纠纷依靠个人力量无法维权时,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以达到从中协调的作用,这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途径。

(4)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对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保存好关键证据同时要注意在法定的期限内提交,不要耽误了期限,劳动关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5)如被拖欠工资,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或扫码进入平台,通过该平台反映欠薪问题。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