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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灵活就业人员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需知

发布日期:2015-04-06 00:00 字号: 阅读:

一、银行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有哪些优点?

由银行代扣代缴社保费,免除了灵活就业人员到社保、地税、银行等三个部门往返以及高峰排队缴费的麻烦,缴费更加方便、快捷。同时能确保社保费及时缴库,保证社保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保障参保人员及时享受保险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银行代扣代缴社保费需要哪些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应首先到宿州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以下简称市征缴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或续保手续,再到当地商业银行或其营业网点办理用于批量扣费的个人结算账户(银行卡或存折,如已有则不需再办),并存足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最后到市地税局征管分局领取并签订《灵活就业人员委托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方协议书》。如灵活就业人员终止或变更参保,须提前到市征缴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目前能够开展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为金融社保卡,包含普通金融卡和社保卡两项功能,激活金融功能后,社会保障卡可作为通常的银行卡使用,不需到银行再重新办理银行卡。

四、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后,灵活就业人员是否仍需到社保部门办理缴费基数申报?

地税机关、缴费人、开户银行与签订《灵活就业人员委托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方协议书》后,社保费实行银行代扣代缴。一般情况下只需到市征缴中心办理基数申报,并在个人结算账户所在行任一营业网点存足当期应缴纳社保费金额即可。

但如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仍需到市征缴中心办理相关手续:①初次参保;②欠费补缴;③调整缴费基数;④其他需变更的业务。

五、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缴期限如何确定?

为了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社保费缴费期限实行按年征收,一次性缴纳。

六、缴费人变更银行或银行账号如何办理?

缴费人一旦账户开设后原则上不得变更,若由于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委托扣缴银行或指定缴费账号的,应在办理有关涉费事项的5个工作日前,向地税机关提交《终止三方协议申请表》,批准后到开户行办理原协议废止手续。同时按变更后的内容与地税机关和开户银行重新签订协议。

七、银行代扣代缴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如何提供凭证?

银行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后,社保资金直接入国家金库,市征缴中心凭入库信息登记社保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再开具社保费缴款凭证,若缴费人确需报销凭证,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打印《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哪些因素导致未按时缴费所引起的责任由缴费人自行承担?

在规定缴费申报期内,由于缴费人结算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处于冻结、挂失等情况,导致银行无法扣缴当期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其不能按时缴费所引起的责任,由缴费人自己承担。

九、如何办理个人结算账户?

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一般是个人储蓄账户,需本人持身份证到上述商业银行办理。

   咨询电话:3915220(地税局)

   3021103(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