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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3年度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4 15:04 编辑:人社局 来源: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字号: 阅读:

全市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规定,现将调整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度缴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人员平均工资为6698元/月,以此核定调整2023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缴费额为803.8元/月,最高缴费额为4018.8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原缴费额低于803.8元/月的,从9月份开始按803.8元/月调整,并在2023年9月份补收1—8月份差额部分。例如:原每月最低缴费额766.4元的,从2023年9月份开始按803.8元/月执行,2023年9月份需补收1-8月差额299.2元(803.8-766.4=37.4元/月,37.4*8=299.2元)。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需变更养老保险缴费额的,可向所属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调整。

三、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按月、季、半年或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2年度已申报参保但因缴费存在困难未按时缴纳的,可在2023年底前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四、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社保核定,税务征收的模式。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税务服务大厅窗口、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皖事通(“更多服务”—“税务服务”—“灵活就业社保缴费”)等线上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五、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自助查询机、各县区社保大厅业务窗口等方式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和缴费情况。如有联系方式、住址等参保信息不全或变动的,请及时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进行基础信息变更登记,或至各县区社保大厅业务窗口申请办理。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2023年8月10日   


附:全市社保经办部门咨询电话

    全市税务经办部门咨询电话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参考表

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3021630

埇桥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3923179

砀山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8022568

灵璧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6555285

萧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5032678

泗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7098068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咨询电话: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埇桥区税务局咨询电话:0557-3022224

国家税务总局砀山县税务局咨询电话:0557-8096039

国家税务总局灵璧县税务局咨询电话:0557-6028432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咨询电话:0557-5062411

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咨询电话:0557-701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