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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1 14:51 编辑:人社局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科 字号: 阅读: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现将《2022年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相关工作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全市职业能力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 

   

2022年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中求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就业保就业,扎实推进技工强省建设工程,聚焦十大新兴产业,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技工教育内涵提升,高标准做好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各项工作,着力推动人力资源大市向技工强市迈进,为新阶段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宿州提供坚强技能人才支撑,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要目标任务: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19万人次,其中农民工培训2.7万人,皖厨培训1000人;新增技能人才1.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3000人。

一、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一)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围绕十大新兴产业以及新职业新业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精准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二)抓好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对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的需求,依据《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按照“自主选择、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组织开展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助。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强技计划。

(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皖厨培育工程,引导城乡转移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等群体,以及乡村民宿、农家乐等餐饮从业人员参加皖厨培训,成为皖厨师傅。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全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7万人次以上。

(四)规范技能培训管理。贯彻落实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培训学校管理。按照上级部署探索建立培训机构黑名单制度。组织举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培训班。强化职业培训过程和补贴资金监管,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高质量推动技工教育发展

(五)稳定招生规模。实施就业促进工程之高质量就业技能提升计划,各县区要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22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编报招生计划,核查招生资质,压实招生责任,规范招生宣传,全年完成招生不少于2600人,其中新技工系统培养不少于2000人。

(六)规范院校管理。贯彻落实《安徽省技工院校设置管理办法》,做好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托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准确采集院校、专业、教师等基础信息。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检查。持续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反恐防暴、食品卫生、预防校园欺凌等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

(七)加强内涵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政策措施,支持技工院校提升办学规模和质量,争创国家级、省级高水平技师学院、优质技工学校和优质专业。谋划研究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具体方案和发展路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举办各类校园文体活动,锻炼选拔队伍,争取在全省技工院校体育赛事中取得佳绩。

(八)抓好实习就业。贯彻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范学生实习工作。健全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机制,依托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就业信息,引导毕业学生留宿就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好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皖单独招生工作。

(九)加强交流合作。支持宿杭两地技工院校深入合作,推动校际、校企间的区域联动发展。探索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共建共享机制,更好服务两地经济发展。 

三、进一步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

(十)拓宽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贯彻落实省厅有关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文件和指导精神,培育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推动高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服务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积极动员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和市级高技能人才研修班。

(十一)继续推进平台项目建设。全面对标省级标准,积极培育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

四、积极推进技能人才评价

(十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坚持产业导向和就业导向,统筹技能人才评价雁阵布局,探索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全面推进企业自主评价,扩大覆盖面。选树一批省级示范自主评价企业,扩大企业特级技师评聘试点范围,探索实施“新八级”制度。支持技工院校发挥专业优势,做好学生技能评价,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稳慎有序推进第三方评价,加强监管指导,严控评价质量。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行电子证书。

(十三)强化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建立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体系,加强评价标准规范、考评和督导人员队伍、评价题库等基础工作。探索试点技能人才评价档案建设。建立评价质量全过程追溯机制,完善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追责和退出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指导评价机构完善内控制度、流程,强化质量督导,提高评价供给水平。指导相关行业发挥优势,组建评价技术联盟,强化行业自律。推行评价机构公开承诺和年度计划、报告发布制度。切实加强技能评价工作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推动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有序调整。开展“山寨证书”专项治理。

(十四)不断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引》,提升竞赛监管能力和竞赛服务水平。全力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做好全国、全省职业技能竞赛我市选手选拔、训练、参赛工作。统筹指导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五、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影响力

(十五)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等基本制度,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重要工作始终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指导技工院校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民办技工院校健全完善党的组织机构,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十六)推进培训信息化建设。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在信息管理系统加载职业培训券应用功能,扩展职业培训券应用范围。推广应用安徽职业培训网络学习平台。应用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全面推进移动监管。

(十七)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系列宣传。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和新出台政策落实。结合职业能力建设日常工作和人社部门重要公共服务活动安排,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和渠道,聚焦皖厨培育工程、技工院校改革发展、职业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宣传,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着力为技工强省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十八)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贯彻落实省、市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和人社行风建设部署,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极推动“双招双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依法依规、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提升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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