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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式烹调(面点)师工种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3 00:00 字号: 阅读:

宿人社秘〔2011〕17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进步的需要,改善技能人才结构,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1月组织开展中式烹调(面点)师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种和鉴定级别 

本次主要对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进行考评鉴定。

二、考评鉴定方式

由宿州市技师考评委员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统一进行培训、考试、鉴定和考评。合格者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培训与考评时间、地点

1、报名地点:宿州市酒店餐饮协会(宿州市东方宾馆),联系电话:0557-3033755

2、报名时间:2011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3、培训时间: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为自学、面授培训阶段。培训地点在淮海路31号东方宾馆1号楼3楼会议室。

4、考试时间:2011年11月19日为理论考试、技能考核阶段,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评时间:2011年11月20日为鉴定、评审阶段。

6、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黑白免冠照片6张。

四、考评费用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收费标准,均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中式烹调(面点)师、工种高级技师和技师考评实施办法》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抄: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政府办公室。

中式烹调(面点)师工种

高级技师和技师考评实施办法

为充分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改善技能人才结构,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适应宿州市酒店餐饮行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评鉴定的职业名称、级别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宣传动员

为切实做好本次技能鉴定工作,我市于2011年9月向所辖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式烹调(面点)师工种高级技师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并将该文件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zld.gov.cn)予以公布,做好技能鉴定的宣传动员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级技师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高级技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具有传授技艺,培训高级以上技术工人的能力。

(3)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高超的技术水平,能够独立解决本工种生产加工操作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并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方面成绩显著。

2、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相应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本职业的其他申报条件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

四、鉴定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为确保本次各级别各工种的考评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厅和省鉴定指导中心要求成立宿州市餐饮行业中式烹调工种技师资格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员会负责本次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等工作,考评委员会下设考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培训、考试、考核、鉴定、认定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考评委员会由宿州市市人社局张建华局长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成立质量督导组,由市人社局党组书记王保华任督导组组长,局纪检、监察、仲裁、培训、鉴定中心等科室参加,对本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的督导,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有序的实施。详细组成人员见附件1《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为了组织实施这次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考评工作,经请示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鉴定指导中心同意,高级技师、技师考核试题由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鉴定指导中心提供。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设立日常监督举报和技能鉴定当日值班电话(0557-3044569),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处理群众举报等有关事宜。

为确保考点的安全,考点须于鉴定前一天,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告知进行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的时间、规模等信息。同时考点应指定一名考点负责人,并制订详细的考务工作实施方案,于考前一周报市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五、考评原则及考评工种

高级技师必须从具有高超技艺、做出突出贡献的本职业技师中经考核评审产生。

六、考评内容

高级技师和技师的考评内容主要有五项:工作业绩量化考核(主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作为综合评审的依据之一)、专业技术理论考试、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考核、论文答辩、综合评审。高级工主要进行专业技术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考核。

七、资格认定的实施过程

(一)报名

1、各县区参加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名,市直参加统一鉴定的人员可到市酒店餐饮协会报名。各报名点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后三日内把本地参加统一鉴定的人员情况报市鉴定中心汇总。

2、报名时需出具的材料:

(1)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专业论文(一式三份)

(3)从事该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4)学历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技术成果、获奖证明

(7)身份证复印件

(8)黑白2寸照片六张

(二)培训

培训内容: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高级技师(技师)工种需具备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技能操作练习等。

培训形式:自学和面授辅导相结合。

培训课时:技师及高级技师约200-300学时。

培训教材: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相关培训教材。

(三)考核、考试

根据技师、高级技师应知、应会标准,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

①专业理论考试:卷面分值100分。(笔试)

②专业技能操作:分值100分。(实际操作)

③综合评审:分值100分(论文写作及答辩)

三项成绩得分均达到60分的为合格,只有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考评程序。

高级工只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项,每项分值分别为100分,理论和操作分别达到60分的为合格。

(四)考评

①技师考评委员会根据考核、考试的情况对合格的考生进行考评。在评审中,坚持“德、能、勤、绩”的原则,不搞论资排辈。

②考评委员会在听取专业评委的详细汇报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的判定为通过。

(五)上报审批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技师考评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技师技师等人选的相关材料汇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八、证书及待遇

经审批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发给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被聘任的技师、高级技师的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九、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宿州市餐饮行业中式烹调技师考评委员会、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十、其它

其它事宜,按省厅《安徽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细则(试行)》(劳社秘〔2004〕44)号和省中心《关于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等七项规章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保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中式烹调技能热菜项目评分表

3、中式烹调技能冷菜项目评分表

4、中式面点项目评分表

5、中式烹调技能鉴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