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人社秘〔2011〕88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驻宿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现将《宿州市2011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宿州市2011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 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宿州市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2号)精神,根据<安徽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细则(试行)》,关于试行《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生须知》等七项规章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资料保密工作的通知》《职鉴定〔2010〕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鉴定工作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安排仍按我局《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11〕67号》执行。
二、技师考评工作
(一)考评鉴定的工种及申报条件
1、工种。本次鉴定考评的主要对象宿州市辖区内企事业在岗职工。鉴定的工种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汽车修理工。
2、申报条件。考生的报名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所有统考职业的申报条件,可在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ahosta.org.cn》上查询。
申请人应是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劳动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岗位连续功能工作慢3年,经该工种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
⑵年龄在40岁以上,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15年。经该工种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
⑶取得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11年以上。经该工种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的。
⑷取得该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该职业6年以上,并在市级以上该工种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省级比赛前十名,国家级比赛前二十名的。
⑸取得该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该职业8年以上,有重大发明创造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的。
⑹高级技工学校该工种(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该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该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工种工作满2年的。
破格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上述申报条件限制,破格申报技师考评:
⑴近三年中经选拔参加本职业国家级技能竞赛者或参加本职业省级技能竞赛前十名,国家级前二十名。
⑵市级技术能手称号,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⑶获得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等)省级四等奖和市级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国家专利者。
⑷能解决本职业技术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有成果者(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
⑸近三年中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者。
⑹在近三年中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二类竞赛中获第1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二类竞赛中获前3名;或全国技术比赛获名次。
3、考评时间安排。按照要求,技师考评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进行。
(二)准备工作
1、宣传动员
为切实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我市于2011年4月向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11〕67号),并通过网络和报纸进行宣传动员这次统一鉴定工作
2、组织报名
⑴报名时间:参加技能鉴定各工种的报名时间从2011年1月1日至4月20日。
⑵报名办法:各县区参加统一鉴定的人员可到当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报名,市直参加统一鉴定的人员可到市就业培训中心报名。各报名点须于报名截止日期二日内把本地参加统一鉴定的人员情况报市鉴定中心汇总。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张两寸黑白免冠照片,验原件留复印件。
3、培训
培训内容:技师需具备的基本知识、专业和相关知识、技能操作练习。
培训形式:以自学为主,课堂辅导为辅。
培训课时:约200—300学时。
培训教材: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相关教材。
4、收费
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收费标准均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考点安排
考点设在宿州市一职高,理论设有22个考场,实操考试安排22个考场。汽车修理工实操考点安排在宿州汽运公司修理厂。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厅和省中心要求成立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宿州市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干实施考务管理等工作。同时成立质量督导组,由局纪检、监察、仲裁、培训、鉴定中心等科室负责人参加,同时请市纪委监察局、机要局派人参加。质量督导组对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的监督指导,保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有序的实施。
在考前对局机关和各经办机构副科级以上干部及监考人员进行质量督导、监考知识、职业道德、监考纪律、协作意识等知识的培训,把他们充实到质量督导组和监考人员中去,提高督导、监考人员素质,同时采用外派考评员的方法,使统一鉴定考点以外的监考人员数量达到2/3以上。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设立日常监督举报和统考当日值班电话(0557 -3044569),及时解决考生咨询和现场发现的问题,秉公处理群众举报的事项,为确保考点的安全,备考点须于鉴定前一天,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告知进行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的时间、规模等信息。同时各考点应指定一名考点负责人,井制订详细内考务工作实施方案,于考前一周报市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三、考试、考核
技师考试试卷由省统一提供。
1、专业理论考试:卷面分值100分(笔试)
2、专业技能操作:分值100分(实际操作)
3.综合评审:分值100分(论文写作及答辩)
三项成绩得分分别达到60分的为合格,有一项达不到60分的,就可判定为不合格。只有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评审程序。
四、评审
1、技师考评委员会根据考核、考试的情况对合格的考生进行评审,评审中,坚待“德、能,勤,绩”的原则,不搞论资排辈。
2、考评委员会在听取专业评委的详细旺报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的判定为通过,否则判定为未通过。上报人选时只上报通过人员。未通过人员不再上报。
五、上报审批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技师考评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合格技师人选的相关材料汇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章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六、证书及待遇
经审批为技师的发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国家技师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七、本方案由宿州市机械类工种技师考评委员会、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解释。
八、质量督导
质量督导小组,于考试前一日对各考点的工作安排和布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参加各考点的考前工作会议。质量督导小组于考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对考场标识、考号张贴、人员到岗、考前会议、试卷配备等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抽查复核考生资格,核查考生证件;对监考人员的回避、交叉使用等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监督其执考行为,确保鉴定公平、公正。考试过程中,质量督导人员应对考场纪律进行全过程的观察和监督。考试开始和结束时,质量督导人员应监督记录监考人员发放、回收及封存试卷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确定其符合鉴定工作的要求。
九、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职业技能鉴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保密组、宣传组等。
l、领导小组
组长:王保华、张建华
成员:葛振平、赵德华、刘伟、张建军、王甄、胡玉、周保峰、李慧玲、刘传明、任明淮
2、考务组
组长:梁波
成员:刘明亮、蒋建忠、牛长岭、杨爱芹
3、保密组
组长:胡强
成员:杨爱芹、王永
4、宣传组
组长:赵云
成员:各考点安排的人员
5、保卫组、后勤组及医疗卫生组
由各考点各鉴定站按规定安排
常规理论考试考前准备:
根据考场编排的结果在考试实施前1天内完成考场准备与布置工作。
1、考点布置要求
(1)周围五米处划出(或用绳索拉出)醒目警戒线;
(2)入口醒目处张贴《警示语》(附件);
(3)入口处悬挂《横幅》(附件);
(4)入口醒目处张贴:
A、考场分布示意图(包括考场、侯考室、考务办公室、医务室及厕所内位置与路线);
B、鉴定时间表(各项目的考试起止时间);
C、《考生须知》(附件)、
2、考场布置
(1)每个考场最多安排30名考生考试.考前,在考试教室门口粘贴考试座位表。考生座位必须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列。桌子安排必须整齐,前后、左右必须保留80厘米以上的距离。因特殊情况,考位不能单桌或单列时,应横向间隔150厘米以上,考桌的抽屉应清理干净,抽屉口朝向讲台摆教。在考桌右上角张贴《考生准考证号》。
(2)设置小件物品暂存处.(一般可设于考室前部内侧)
(3)前黑板板书《警示语2》(附件);
(4)入口处张贴《考场号》、《考场座位排布表》和《提示语 》(附件)。
3、考务办公室准备要求
(1)宜选宽敞教室,供考评、考务人员举行考前会议、休息,独立设置时可以使用考点办公室;
(2)前黑板书写考点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考评(监考)人员职责(附件)和作息时间、考试时间安排等:
(3)一部考试专用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报省中心备案;
(4)考评、考务人员工作所需的文具;
(5)草稿纸(A4幅面)。
(6)在考务办公室要张贴《职业技能鉴定试卷整理、装订的程序要求》(附件)。
4、考生侯考室准备要求
酌情设置,备有清洁饮用水。
5、医务室准备要求
酌情设置,并配备医护人员和必要的医疗器材。
6、由于结束时间较晚,应安排考务人员就餐。
十、人员准备
鉴定所(站)须配备各类工作人员,按照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的规定配备并履行相关职责。
(一)人员选派
l、鉴定现场负责人
鉴定现场负责人由鉴定站负责人担任。
2、监考人员
每考场安排3名监考人员(2名为考评人员,另1名由本鉴定站考务人员兼任)。其中考评人员由市中心按照《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委派。论文答辩的安排,由相关考评专家组成员组织口头答辩。
3、考务人员
考务人员由各鉴定站选派,数量根据考生人数确定,包括保密、宣传、司铃、保卫、导考、网络维护、设备维护、医护、后勤等人员。
(二)人员培训
1、考试前一天,由鉴定站组织所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考评员、监考员、考务人员、保密人员、司铃、后勤保障人员、保卫人员、网络管理员、设备维护人员、医务人员等考场工作人员开会,学习相关人员的工作守则、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违纪事件的处理办法等,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使所有的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并对他们进行监考、考评等考务业务训练,如试卷分发、收集、整理、密封等,都必须提出具体的要求。特别是监考注意事项,要考虑周全,要特别防止考试作弊和试题失密、泄密、丢失等事作的发生。通知所有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关于考试的具体作息时间,提醒各位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
2、培训结束后,安排监考人员整理布置考场、张贴考号、考场标识、提醒语、警示语等:安排保卫人员布置考点警戒线;安排设备维护人员对各种设备进行最后一次检修,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常规理论考试的实施流程
考前准备、试卷准备、人员准备完成之后,在省中心指导下,由市中心或鉴定站按规定程序、要求及标准实施鉴定。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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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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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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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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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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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到达考务办公室,出席考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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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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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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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领取试卷,进入考场,了解考场情况,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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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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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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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查验进入考场学生向证件,;引导考生就位。
监考员检查和督促学生将规定之外的物品放在考场内的“小件物品存放处”。
监考员宣读《考生须知》。指导考生签署《诚信
考试承诺书》。发放并说明答题卡填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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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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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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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拆封分发放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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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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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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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宣布考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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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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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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