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文件 > 工作文件

关于印发2017年宿州市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07 00:00 字号: 阅读:

 

各县、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宿州市就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2017年宿州市就业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部署,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主线,以实施共享发展行动为重点,以服务经济增长守住就业基本盘,以围绕结构调整拓展就业新空间,以促进大众创业激发就业新活力,以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增进群众就业创业获得感,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主要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50%,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达60%;购买2200个公益性岗位;开发16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全年实现就业脱贫4335人;创业培训不少于50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4万人。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扩大就业规模
(一)建立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改造并举,创造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积极承接轻纺鞋服、食品加工、化工建材、板材家居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巩固传统就业优势,稳定就业岗位。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推进“三重一创”,做大做强做实省、市两级战新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持续扩大就业规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产业升级与培育就业增长点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机械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开发就业新领域。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广开服务业就业渠道。积极把握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居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养老、体育健身等生活性服务业,协同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
(三)加强就业失业形势研判。认真做好就业常规统计、劳动力市场和失业动态监测,继续推进实施月度劳动力调查,完善就业统计口径和方法,落实农村劳动力就业监测扩面要求,推进就业统计信息化建设,夯实数据基础。加强形势研判,紧盯关键指标和重点地区、行业及群体就业失业状况。强化风险意识,及时掌握重点群体就业可能涉及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预警预判,妥善化解矛盾和问题,适时启动应对预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二、夯实就业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就业工作质量
(四)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以安徽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和《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为蓝图,落实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新政策,重点推动市县级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加强工作调度,更好发挥政策措施促进就业质量提升的效应。扎实开展就业创业“四进四扶”活动,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适时组织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分析评估实施效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调整完善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其他各成员单位。)
(五)加大就业创业宣传力度。通过就业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实,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开展政策宣传。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聚焦重点政策,突出精细化、精准化宣传,把全市就业创业政策向基层、向群众讲清讲透,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六)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强化就业资金管理使用信息系统应用,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专项检查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细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纪律规定,抓好预算执行和使用监管,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七)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大力推广应用创业服务云平台、安徽公共招聘网和“阳光就业”网上办事系统等现代化服务手段,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不断提升群众对就业创业服务的满意度。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系列活动,引导劳动者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改进基层服务窗口作风。(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八)实施“技工大省”行动计划。实施精准技能培训计划,面向贫困劳动者、退役士兵、就业援助对象等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业训练院建设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给予相应支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扩大人才引进与交流合作,对企业引进优秀高技能人才予以支持。推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进一步发挥企业技能人才自主作用。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强化载体平台支撑作用,建设一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新兴产业省级竞赛集训基地。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建立集约高效的现代职业教育管理运行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军分区司令部、市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扶贫局。)
三、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着力稳定就业形势
(九)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优先位置,多方位拓宽就业领域。落实《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开展能力提升、创业引领、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项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优惠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小微企业就业。加强毕业生离校前后部门间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重点做好残疾毕业生、女大学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帮扶,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毕业生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
(十)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加强部门协同,重点做好坐落我市煤矿企业的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落实税收减免、降低社保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挖掘内部潜力分流安置职工。实施专项就业帮扶,发挥政策托底作用,提高转岗技能培训、岗位信息对接的针对性,妥善处理好失业人员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问题,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
(十一)统筹做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机会,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制度障碍,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机会。加强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打造“皖嫂”家政和“徽姑娘”创业品牌链,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辅助性就业,做好社区矫正、刑释解戒等特殊人群就业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残联、市军分区司令部、市军分区政治部。)
(十二)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落实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持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持续增收权益。加快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完善部门联动惩戒机制,加大招聘欺诈和黑中介查处力度,纠正就业歧视现象,落实住房公积金建缴制度,切实保护劳动者就业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法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四、抓好两大工程,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
(十三)抓好就业脱贫工程。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立就业精准扶贫台账,全面掌握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等信息。实施“春潮行动”和技能脱贫行动,使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1项以上脱贫技能。通过就业信息服务、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实现人岗对接,推进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实现居家就业。支持事业有成的农民企业家返乡兴业,鼓励宿州籍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就业扶贫驿站,为扶贫企业开设扶贫车间、电商服务中心等提供基础设施条件,为贫困劳动者提供就业对接、技能指导等精准帮扶服务。加强对贫困劳动者的创业服务,落实贫困劳动者创业补贴政策。组织“三送一交心”就业脱贫服务月活动。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全年完成培训不少于2500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局、市总工会。)
(十四)抓好就业扶持民生工程。落实和完善就业援助措施,帮助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发2200个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优先保障零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就业,确保困难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开发1600个就业见习岗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五、畅通创业渠道,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十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创业政策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收费管理制度、商事制度等改革,减少审批环节,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府服务,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劳动者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建立鼓励创业和宽容失败的保障机制,加强对创业者再创业的指导和援助。(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六)强化创业服务。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鼓励建设一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平台,积极推进青年创业园、创业大学、创业学院建设,依托存量资源整合发展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打造创业担保贷款“整贷直发”升级版,在利息自行承担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加强基层公共创业服务,推广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和创业服务云平台,实现创新创业政策和服务全覆盖。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放电子创业券,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创新创业能力。加大对返乡下乡创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泗县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建设。推动实施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举办第二届宿州市创业大赛、宿州市第三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搭建创业创新竞赛平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人行宿州中心支行、团市委、市妇联。)
六、强化工作配合,合力促进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十七)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调动成员单位做好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想办法、出实招,把就业工作做好做实。加强信息沟通,掌握就业工作动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通过工作调度、专题调研、专项督查等形式,指导各地就业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其他各成员单位。)
(十八)锤炼从严从实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就业工作之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方位落实好党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查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做好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重点表彰“工作实、作风优”的基层就业创业工作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其他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