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6 14:50 编辑:人社局 来源:人社部网站 字号: 阅读: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破解职称评审中的“一刀切”、简单化问题,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

《通知》强调,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职称评审标准。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技术推广、高质量专利、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例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同时,继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四唯”做法的及时约谈整改。

《通知》提出,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进一步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国家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切实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