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下载专区

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基本险和职业年金转移业务网上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3-03-02 09:48 编辑:人社局 来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字号: 阅读:

一、办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省或跨制度流动的,在新参保地参保后,可通过手机、网页端网上申请办理本人原参保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二、办理流程

(一)手机端办理

1、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选择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进入。未申领电子社保卡的,首次使用“电子社保卡”需按照页面提示进行人脸识别并申领电子社保卡。


2、在电子社保卡小程序中选择“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3、根据参保人员情况选择需办理业务。在外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需转移的,选择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存在企业工作经历参保缴费需转移的,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互转”。


4、填写转移信息。

(1)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时,根据实际参保情况填写“户籍地址”,选择“是否转移职业年金”、“转入险种”、“新就业地(转入地)行政区划”、“转出险种”、“原参保地(转出地)行政区划”。填写后提交申请即可。


(2)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互转”时,根据实际参保情况填写“户籍地址”,选择“转入险种”、“新就业地(转入地)行政区划”、“转出险种”、“原参保地(转出地)行政区划”。填写后提交申请即可。


(二)网页端办理

1、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或“登录账号”按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系统。也可使用“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扫码登陆。


3、登陆完成后,将鼠标光标放在“养老保险”,可根据参保人员情况选择需办理业务。在外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需转移的,选择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存在企业工作经历参保缴费需转移的,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互转”。


4、填写转移信息。根据情况填写“申请人联系电话”、“户籍地址”,选择“新就业地(转入地)行政区划”。


点击“添加转出地”,在弹出界面根据实际参保缴费情况选择“原参保地(转出地)行政区划”并保存。保存后点击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