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需招募具备专业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协助开展我单位各项采购招标活动。
项目名称: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公开征集招募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
服务范围: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包括但不局限于编制招标文件、质疑投诉的回复、组织开评标等业务)。
一、招募基本原则
本次招募通过综合评比,择优选取3家招标代理机构。
1.合法性原则:符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2.专业性原则:具备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双重经验。
3.性价比原则:服务优质且收费合理。
二、报名条件
1.申请人须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基本介绍(如办公地点、人员配置、是否有自主开标室等体现公司实力)。
2.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完成名录登记,代理类型需包含工程建设(房建市政交通)和政府采购。
3.拟派项目组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提供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证明及宿州市名录登记网页截图(需为执业人员)。
4.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承诺)。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履约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服务年度合同,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服务内容与标准保持不变。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名单中;
4.拟派项目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
注:报名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胶状装订,密封后提交。
五、服务要求
1.中选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并按照我单位要求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凡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查不合格的,我单位将该招标代理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向有关部门推送。因代理机构过错造成损失的,我单位保留追债权利并解除合同。
六、评选规则
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报名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评审出候选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第三高者为第三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签确定候选单位排名。最终确定3名中标人。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实地考察,若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依次替补。并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评分办法(详见后附件)
八、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5月27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材料递交地点:宿州市云集10号楼南楼四楼419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火火 联系电话:0557-3023891
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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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构成 |
1、技术服务水平(60分) 2、履约能力(35分) 3、招标代理费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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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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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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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整体服务方案(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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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体服务方案(10分) 评审标准: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综合评审,具体分值如下: (1)整体服务方案全面、系统,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逻辑清晰、可操作性强,涵盖招标全流程,针对性突出,能有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得10分; (2)整体服务方案基本完整,满足项目基础需求,逻辑基本清晰,具有一定可操作性,涵盖招标核心流程的,得7分。 (3)整体服务方案不够完整,部分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逻辑不够清晰,可操作性一般,未完全覆盖招标核心流程的,得4分。 (4)整体服务方案简陋,内容零散,与项目需求契合度低,逻辑混乱,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 未提供整体服务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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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服务进度计划(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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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进度计划(10分) 评审标准: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进度计划综合评审,具体分值如下: (1)服务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节点明确、时间分配精准,贴合项目整体工期要求,有完善的进度管控机制,可确保按时完成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得10分; (2)服务进度计划基本合理,有主要节点和时间分配,基本符合项目工期要求,有简单的进度管控措施,得7分; (3)服务进度计划不够合理,节点不明确、时间分配不合理,与项目工期有偏差,缺乏有效的进度管控措施,得4分; (4)服务进度计划简陋,仅标注少量节点,时间分配混乱,无法适配项目工期,无进度管控措施,得1分; 未提供服务进度计划,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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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 |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 评审标准: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综合评审,具体分值如下: (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具体,覆盖招标代理全流程,有明确的质量标准、检查机制和整改措施,能全面保障服务质量,能有效规避质量风险,得10分; (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覆盖招标代理核心流程,有基本的质量标准和简单的检查措施,能满足基础服务质量要求,得7分;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完善,仅覆盖部分核心流程,质量标准不明确,检查措施流于形式,难以有效保障服务质量,得4分; (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简陋,内容零散,无明确质量标准,缺乏有效的检查和整改措施,得1分; 未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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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围标串标防范措施(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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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围标串标防范措施(10分) 评审标准: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围标串标防范措施综合评审,具体分值如下: (1)围标串标防范措施全面、严谨,涵盖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等全环节,措施具体可操作,有完善的排查、预警和处置机制,能有效防范围标串标行为,得10分; (2)围标串标防范措施基本完整,覆盖核心环节,有简单的防范措施和排查手段,能满足基础防范需求,得7分; (3)围标串标防范措施不够完善,仅覆盖部分核心环节,措施不够具体,排查手段单一,防范效果有限,得4分; (4)围标串标防范措施简陋,仅提及少量防范方向,无具体可操作措施,无法有效防范围标串标行为,得1分; 未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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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廉政保密措施(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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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廉政保密措施(10分) 评审标准: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廉政保密措施综合评审,具体分值如下: (1)廉政保密措施完善、严格,有明确的廉政纪律、保密规定和责任分工,覆盖招标代理全流程,有完善的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能全面保障廉政和保密要求,得10分; (2)廉政保密措施基本完整,有基本的廉政纪律和保密规定,覆盖核心环节,有简单的监督措施,能满足基础廉政和保密需求,得7分; (3)廉政保密措施不够完善,仅提及部分廉政和保密要求,无明确责任分工,监督措施流于形式,难以落实廉政保密要求,得4分; (4)廉政保密措施简陋,内容零散,无明确纪律规定和监督措施,无法有效保障廉政和保密安全,得1分; 未提供廉政保密措施: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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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承接本项目的优势及合理化建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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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接本项目的优势及合理化建议(10分) 评审标准: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承接本项目的优势及合理化建议综合评审,具体分值如下: (1)承接优势突出,贴合本项目特点,有丰富的同类项目代理经验、专业的服务团队和充足的资源保障;合理化建议具体、可行,能有效优化项目招标流程、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得10分; (2)有基本的承接优势,具备相关代理资质和服务能力;有简单的合理化建议,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7分; (3)承接优势不明显,同类项目代理经验不足;合理化建议不够具体,可行性一般,对项目招标帮助有限,得4分; (4)无明确承接优势,服务能力一般;合理化建议零散,缺乏可行性,得1分; 未提供承接本项目的优势及合理化建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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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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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企业荣誉(12分) |
1、申请人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官方协会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需提供荣誉证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申请人获得ISO9001、ISO14001、ISO45001三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认证范围需包含工程造价及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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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企业实力(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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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名单中, 基本条件 80分(含)得2分: 人员配备80(含)得2分: 企业业绩 80分(含)得2分: 从业行为 80分 (含)得2分:服务质量 80分(含)得2分。(注: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名单截图) 2、 在宿州市区(不含四县)有 100—5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含开、评标室)得 2分,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4 分,本项最高 4分。 3、具有固定的开评标场所: (1)具有 1间固定开标室的得 1 分,多一间加 1 分,本项最高 2 分; (2)具有1 间固定评标室的得 1 分,多一间加 1 分,本项最高 2 分。 注:低于100 平方米的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明或资产划拨说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租赁合同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发票或租赁收据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提供开评标场所清单以及每个场所的彩色图片照片) 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注册证书的(建造师或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件扫描件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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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代理费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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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以计价【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所代理项目的中标(成交)人收取每包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90%(含)以上收取的,得1分;80%(含)以上收取的,得3分;70%(含)以下收取的,得5分。 申请人承诺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三万元,工程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四万元。同一项目多个标段,代理费所分标段平均分。无法确定项目金额的代理项目服务费按保底收费三千元。(承诺书格式自拟,无承诺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