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市管各园区,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秩序,加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监管,引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推进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283号)有关规定,通过单位自评、审核评价、社会公示和等级评定等程序,经集体研究同意,全市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AAA级(信用状况优秀)单位4家、AA级(信用状况良好)单位0家,市本级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A级(信用状况较好)单位2家、B级(信用状况一般)单位2家、C级(信用状况较差)单位0家。各县(区)、各园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A级(含)以下单位由各地自行公布。
信用等级有效期1年,新的信用等级结果公布后,原信用等级自动失效。请各有关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好相关激励措施或监管措施。信用评价等级不制作不悬挂匾牌,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自行制作悬挂牌匾。
附件:1.宿州市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AAA级单位名单
2.宿州市2025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A级(含)以下单位名单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