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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布2026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6-03-17 17:20 编辑:人社局 来源:劳动监察专班 字号: 阅读: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一、宿州市人社局查处宿州市金云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刘金云)拖欠劳动报酬案

宿州市金云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MA2U41723J;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广源缤纷城SY-2、3#楼(商业)0218室;法定代表人:刘欢喜,实际控制人:刘金云。

2026年1月6日,宿州市人社局收到张连营等344名农民工投诉,反映在宿州市金云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宿州市河畔一号二期项目务工,被拖欠农民工工资6365014.53元。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情况属实。

2026年1月6日,宿州市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宿人社监令〔2026〕1号),责令其于2026年1月13日前支付所拖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拒不支付,且涉嫌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形。

2026年1月15日,宿州市人社局依法将宿州市金云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侦办中。

二、砀山县人社局查处砀山县金丰采购物超市拖欠劳动报酬案

砀山县金丰采购物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321MAEY1YKJ41;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程庄镇转盘北100米路东;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任海鹏,实际控制人:陈强。

2026年1月15日,砀山县人社局收到王亚倩、彭梦婷等21名员工投诉,反映其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在砀山县金丰采购物超市务工期间,被拖欠工资共计80586元。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拖欠工资情况属实。

2026年1月20日,砀山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于2026年1月26日前足额支付所拖欠工资。该单位逾期拒不支付,且涉嫌以逃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2026年2月4日,砀山县人社局依法将砀山县金丰采购物超市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侦办中。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