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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6 17:46 编辑:人社局 来源: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字号: 阅读: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满足工作需要,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遴选2026年度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宿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2026年度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二)代理范围:负责该科室2026年度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

(三)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四)遴选方式:公开比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或“采购代理服务”相关内容。

(二)平台登记:已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完成名录登记,并具备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具有政府采购代理业绩(须提供采购代理合同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证明)。

(四)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须出具自行拟定的承诺函)。

三、报名材料及要求

报名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并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实行“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录登记证明及政府采购代理资质证明;

4.近三年政府采购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网站截图);

5.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6.代理费用报价单(格式自拟,单位:元,报价应含专家评审费)。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须按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材料,我局将予以拒收。

上述条件及材料如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四、报价及选取标准

(一)报价依据及服务要求: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进行计算(报价须包含专家评审费)。若采购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且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无法诚信履约的,该报价将视为无效。同时,中选代理机构须免费提供采购文件,严禁向投标人收取采购文件费用。

(二)选取原则:采用“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在符合所有报名条件且服务方案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以最低报价者中选。若出现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的,由评审小组在监督人员的见证下,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如抽签)确定最终中选机构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2026年3月20日12时00分。

2.报名地点:宿州市主楼2楼23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不予受理。

3.联系电话:0557-3052424,联系人:王先生

特此公告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