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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劳资专管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及政策宣传专项活动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2 10:20 编辑:人社局 来源:劳动监察专班 字号: 阅读: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比选方式对2025年劳资专管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及政策宣传专项活动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比选。

一、采购项目及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劳资专管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及政策宣传专项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最高限价:8.9835万元

4.采购方式:比选

5.项目概况: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第一版)“6.配备劳资专管员”,《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切实加强劳资专管员队伍建设”,《安徽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024年度安徽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考核方案》,考核内容包括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组织领导、各项重要制度落实情况、欠薪治理工作质效。省人社厅《工作提示(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专项整治)》。计划开展2025年劳资专管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及政策宣传专项活动。

6.服务期:90天。

二、采购需求

1.2025年劳资专管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及政策宣传活动。计划开展1场培训,时长1.5天,组织全市各县区、园区劳动监察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人员、全市在建工程项目的劳资专管员等人员参加培训,约150人。需负责制定完成活动方案、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等工作,以及组织人员培训、教学安排、培训会场布置、摄录工作、食宿保障、授课师资等相关服务事项,能保障活动顺利实施。培训结束提供完整准确的培训台账资料。

2.政策宣传计划印制宿州市劳动监察政策汇编4000册,用于培训班现场讲解,日常检查进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使企业对劳动监察政策及各项制度知晓度有所提升,形成推动政策落实服务落地的长效机制。

3.项目结束后,承办单位在1个月内按要求将专项活动总结报告、学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经费决算表、项目发票、质量评估表等有关材料报至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

1.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所需设备、物料及设计方案等。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公司简介、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密封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对投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做出的行为和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

5.开标日期: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时

6.递交标书地点:供应商应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前将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密封送交到宿州市人社局机关党委(银河一路506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主楼二楼226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7.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性出价方式,资质符合要求情况下,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实施方案、报价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8.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比选评分办法


注:供应商技术得分=评审委员会合计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七、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方需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中标方应按照合同如期完成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3.采购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主楼二楼226室

联系电话:0557-3026346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