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以比选方式对宿州市“人才兴皖 ‘就’在江淮”省级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之“皖北振兴”专场招聘会活动组织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比选。
一、采购项目及概况
1.项目名称:宿州市“人才兴皖 ‘就’在江淮”省级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之“皖北振兴”专场招聘会活动组织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
3.最高限价:55000元;
4.采购方式:比选;
5.项目概况: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召开“人才兴皖 ‘就’在江淮”省级高校毕业生系列活动之“皖北振兴”和“大黄山建设”专场协调会的通知》(皖教秘〔2025〕13号)部署,我市拟于3月22日(暂定,最终以上级部门通知时间为准)组织本地高校毕业生赴阜阳市参加专场招聘活动,届时将有市领导,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宿州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宿州航空职业学院工作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代表;50家参会企业代表等共计约300人参会。为提升活动成效,拟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承办此次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6.服务期:1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二、采购需求
1.组织参加招聘企业在安徽公共招聘网上发布岗位信息并同步订展参会,参会企业信息需经采购单位审核。
2.做好活动前期策划、筹备及整体方案、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经采购单位审核后实施。
3.活动开展前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宣传内容需经采购单位审核。
4.做好参会企业岗位信息、企业简章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岗位信息按要求形成文档表格,与企业简章一同报送采购单位审核。
5.做好活动物料布置工作,活动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宿州市就业和人才政策宣传折页、企业签到簿、主题展板、岗位信息展板等。
6.做好参会人员服务工作,承担活动期间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保险费用等。
7.通过摄像、拍照等方式,全方位采集活动现场素材,现场照片不低于6张,视频不少于6段,每段不少于1分钟,照片、视频应能够充分体现活动现场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统一收集《参会企业签到表》(需有企业联系方式)、《招聘会成效登记表》、现场图片、短视频等素材报送至采购单位,《招聘会成效登记表》需提供达成意向人数、签订合同人数相关佐证材料。
8.招聘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媒体报道,形成工作小结(包含文字、图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制作不低于1分钟VCR总结视频。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
1.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活动组织服务等。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公司简介、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密封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对投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做出的行为和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12点;
5.开标日期:2025年3月11日下午3点。
6.递交标书地点: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11日上午12点前将标书(一式三份)密封送交到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宿州市云集十号楼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7.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性出价方式,资质符合要求情况下,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实施方案、报价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8.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比选评分办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一、技术标(80分) |
|||
1 |
业绩能力 |
20分 |
一、企业资质(10分) 1.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加5分; 2.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信用报告,得5分。 不提供不得分。 二、企业业绩(10分) 投标人近5年内有承办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经历,每提供1个活动合同的,加5分,最高加10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服务方案 |
40分 |
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1. 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30-40分 2. 内容覆盖全面、要点较突出,有一定针对性、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较高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20-30分; 3.内容覆盖一般、要点突出一般,针对性一般,标书一般,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一定适应度的得10-20分; 4.内容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20分 |
根据提供的售后方案内容(包括活动现场清理、企业回访、招聘成效评估等)进行评分: 方案内容详实合理、针对性强,得20分; 方案内容较详实合理、针对性较强,得15分; 方案内容简单的,得10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二、商务分(20分) |
|||
4 |
价格分 |
20分 |
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20。(取小数点后两位) |
注:供应商技术得分=评审委员会合计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七、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方需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中标方应按照合同如期完成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3.采购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项目单位: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
地 址: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宿州市云集十号楼三楼)
联 系 人:胡红梅
电 话:13205572762
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