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及招聘面试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宿人社发〔2024〕2号)规定,经本单位审核,陈晴、陈昱彤等24名申请人符合高校毕业生留宿就业一次性生活补贴条件,王佳欣1名申请人符合留宿就业招聘面试补贴条件,拟向其发放相关补贴(详细情况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月22日-1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单位反映。
监察组电话:0557-3039631
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电话:0557-3927587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