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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州市本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指南

发布日期:2024-10-25 10:01 编辑:人社局 来源:就业管理中心 字号: 阅读:

一、申请对象。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包括2024年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历年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未享受期满的人员。

二、申领条件。已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在宿州市市本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每人每月450元;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享受)。

四、申请时间。2024年12月1日--12月31日。

五、网上申请方式

(一)手机申请。使用支付宝、微信或皖事通的“扫一扫”功能,扫描如下二维码,打开申请入口,填写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账号和密码,进入申请页面。

(二)电脑端申请。打开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61.190.31.165:7006/),点击右上角的“个人登录”,输入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的账号和密码,系统自动跳转至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业务”主界面,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模块,填写申请信息。

六、在线申请注意事项

(一)所属地:自动显示为埇桥区下辖社区(村)的,必须更改。更改时,请依次选择“宿州市/市本级/金海街道办事处”下的任意一个社区。

(二)办理机构:必须选择“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

(三)资金申请期:2024年12月。

(四)支付方式:采用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如未激活,请到发卡银行激活。如社保卡将于2025年3月底前到期的,请办理第三代社保卡后,再提交申请。

(五)补贴起止时间填写:

1、养老(医疗)补贴开始月份:一般设置为2024年1月。如属于初次申领,开始月份为灵活就业登记核准的次月。灵活就业登记前缴纳的社保费,不予补贴。

2、养老(医疗)补贴结束月份:一般设置为2024年12月;如属于2024年退休的人员,结束月份为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如果已转为单位就业,结束月份为转为单位就业的上一个月。

(六)申请材料

申请医保补贴的,需提供2024年1月-12月的医保缴费凭证。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医保窗口打印,或通过医保自助服务终端机自行打印,盖章后交至四楼人社综合窗口。通过支付宝或微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费的,可不提供医保缴费凭证。

(七)其他

1、提交申请后,请关注办理情况。可点击申请页面底部的“结果查询”,选择“在办”事项,点击打开,拖动至页面最下端,会显示受理状态。如受理状态显示“在办”,表示受理机构正在审核中;如显示“办结”,表示已审核通过;如显示“退回”,表示申请失败。

2、审核结束后,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通过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ahsz.gov.cn/)和宿州就业微信公众号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3、因各种原因忘记申请或申请不成功的,可于2024年6月补申请一次。

七、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社综合窗口

受理电话:0557-3052018

咨询电话:0557-3956168

八、手机申请页面填写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