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比选方式对宿州市2024年社银合作“就近办”及养老保险业务培训、宣传活动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比选。
一、采购项目及概况
1.项目名称:宿州市2024年社银合作“就近办”及养老保险业务培训、宣传活动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采购预算:100000元
4.采购方式:比选
5.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打造社会保险业务“就近办”便民服务圈,依托安徽人社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社银合作和基层社会保险服务,根据《关于依托安徽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社银就近办服务工作的通知》(皖社险函〔2023〕63号)文件精神,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社银合作“就近办”及养老保险业务培训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需求
1.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具备综合服务能力。
2.能制定培训会务实施方案、经费预算等,开展制作短视频、宣传材料、街道社区宣讲等活动。实施方案包括服务方案、后勤保障、人员配置、宣传活动等事项。授课时间8学时,培训时间2天,培训人数不少于80人。
4.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授课费、场地费、教材及课件开发费、食宿费、活动宣传费等,禁止乱收费,严禁截留、挪用、虚列培训费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市人社局视情节追回所拨付部分或全部费用。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培训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对培训和宣传成效进行总结,并在1个月内将总结报告、学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经费决算表、项目发票、质量评估表等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供应商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
1.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培训及宣传所需设备、物料、场地支持、推广宣传及执行方案等。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公司简介、服务方案、培训宣传实施方案、过往会务承办案例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密封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对投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做出的行为和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上午9点
5.开标日期:2024年7月10日上午9点30分
6.递交标书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9点前将标书密封送交到宿州市人民政府主楼二楼222室养老保险科,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7.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性出价方式,资质符合要求情况下,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实施方案、报价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8.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比选评分办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一、技术分 |
|||
1 |
过往业绩 |
10分 |
近3年有独立策划和完成过区级及以上大型会务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委托文件或中标通知书、相关作品案例,否则不得分。 近3年有独立策划和完成过区级及以上大型会务案例项目,每个项目2分,满分10分。 |
2 |
服务方案 |
20分 |
评分标准:(1)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6-20分; (2)内容覆盖全面、要点较突出、有一定针对性,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较高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1-15分; (3)内容覆盖性不全面,要点不够突出,针对性不强,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一定适应度的得6-10分; (4)内容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后勤保障 |
20分 |
评分标准:(1)后勤保障全面,操作性强,突发情况处理、质量安全保障等相关措施明晰,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6-20分; (2)后勤保障较为全面,内容较为完整详实,具有一定操作性,相关应急措施较齐全,较明晰,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1-15分; (3)后勤保障不够全面,服务合理性不强,相关应急保障措施不齐全、不明晰,基本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6-10分; (4)内容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人员配置 |
20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配备相应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人数充足,满足服务需求,分工科学明确,专业化程度高得16-20分;服务团队人数较为充足,基本能够满足服务需求,分工较为科学,具有一定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得11-15分;服务团队人数不足以满足服务需求,分工缺乏科学性,专业化程度低得6-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二、商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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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比选报价 |
30分 |
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30。 |
七、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方需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中标方应按照合同如期完成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3.采购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主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崔长江
电 话:0557-302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