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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4年高级研修班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23 16:15 编辑:人社局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字号: 阅读: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比选方式对宿州市2024年高级研修班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比选。

一、采购项目及概况

1.项目名称:宿州市2024年高级研修班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采购预算:100000元

4.采购方式:比选

5.项目概况: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84号)文件要求,我市拟于2024年11月10日前举办“培育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安徽省绿色工业发展”和“低碳经济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两个高级研修班。此次高级研修班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择具备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机构,为本次高级研修班提供全方位的整体服务。

6.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由省级财政拨款和市级财政拨款共同构成,其中省级财政拨款占比50%,市级财政拨款占比50%。

二、采购需求

1.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具备综合服务能力。

2.能制定高研班实施方案、研修通知、经费预算等。实施方案包括研修目的、时间地点、教学安排、授课教师、研修方式等事项。

3.高研班需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选聘具有理论水平高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权威专家担任授课教师,授课时间不少于12学时(单次高研班,下同),研修人数在不少于50人,研修时间不少于3天。

3.高研班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授课费、场地费、教材及课件开发费等,不得以高研班名义举办任何盈利性培训或进行观光旅游。禁止乱收费,严禁截留、挪用、虚列培训费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市人社局视情节追回所拨付部分或全部费用。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高研班结束后,承办单位应对高研班成效进行总结,并在1个月内将高研班总结报告、学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经费决算表、项目发票、质量评估表等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供应商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

1.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培训所需设备、物料、场地支持、推广宣传及执行方案等。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公司简介、服务方案、高研班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密封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对投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做出的行为和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9点

5.开标日期:2024年6月5日上午9点30分

6.递交标书地点:供应商应于2024年6月5日上午9点前将标书密封送交到宿州市人民政府主楼二楼24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7.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性出价方式,资质符合要求情况下,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实施方案、报价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8.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比选评分办法


七、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方需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中标方应按照合同如期完成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3.采购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主楼二楼242室

联 系 人:林正则

电    话:0557-3021623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