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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限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4-05-22 15:37 编辑:人社局 来源: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字号: 阅读: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7号)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未及时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及时缴费。

 

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2024年5月21日

附:全市社保经办部门咨询电话

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3021630

埇桥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3923179

砀山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8022568

灵璧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6555285

萧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5032678

泗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7-709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