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9号)规定,经过复核,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宿州市就业技能培训中心、宿州学院、宿州市东润职业培训学校等4家单位符合创业培训机构认定条件,继续纳入我市创业培训机构目录。经过自主申报、专家评议,砀山县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宿州市光明职业培训学校2家单位符合创业培训机构认定条件,新增纳入我市创业培训机构目录。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3月29日—4月2日。
联系电话:0557-3037353。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