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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3 16:51 编辑:人社局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字号: 阅读: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于近期开展宿州市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造价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公示事宜

现将宿州市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共162人)和一级造价师(共60人)(名单见附件1)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3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邮箱:szsrsjzjk@163.com

二、抽查对象确定

从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合格人员数据中随机抽取10人,从一级造价师成绩合格人员数据中随机抽取5人(不低于本市成绩合格人员的5%,名单见附件2),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同步短信推送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抽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时扫描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首次取得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形成若干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3注安(一造)+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并于2024年1月13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szsrsjzjk@163.com。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专技科 0557-3021623(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1.宿州市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共222人)

2.宿州市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名单(共15人)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日     

附件1 宿州市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共222人).xls

附件2 宿州市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名单(共15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