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经考核并报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对臧伟涛等5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有关情况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具体情况如下:
臧伟涛,男,1988年8月出生,汉族,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人,大学学历,现任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拟任管理九级职员。
潘静静,女,汉族,1989年1月出生,安徽省亳州市利辛人,大学学历,现任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拟任管理九级职员。
王震,男,汉族,1997年4月出生,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学学历,现任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拟任管理九级职员。
周康,男,1988年3月出生,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人,大学学历,现任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拟任管理九级职员。
夏冰,女,1994年11月出生,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现任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拟任管理九级职员。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转正定级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局人事科反映。
联系电话:3020811
中共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