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比选方式对就业创业政策培训班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比价。
一、采购项目及概况
1.项目名称:就业政策宣讲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2.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采购预算:90000元
4.采购方式:比选
5.项目概况: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8号)文件规定“各地要加强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广泛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同时,结合当前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对相关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部分修订和明确,为切实做好政策扩面,提升政策惠及广度,拟于11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就业政策宣讲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
二、采购需求
本次培训班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特色、多方参与、务实节俭原则,需要进行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课程保障等工作,以及做好报名推荐、培训组织和对接服务等事项,需要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服务,提升活动质量和有效性,切实提升政策宣传成效。
项目实施周期时长4天,培训人数约350人。分两个班次培训,一班次在培训埇桥区和各园区,人数约150人以上;另一班次在灵璧集中培训四个县相关人员约200人。各两天时间。
三、供应商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具有人力资源培训资质和组织过培训业务经验。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
1.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培训所需设备、物料、场地支持、推广宣传及执行方案等。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公司简介、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密封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对投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做出的行为和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2时
5.开标日期:2023年11月13日15时
6.递交标书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11月13日12时前将标书密封送交到市政府主楼二楼232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7.本次比价采用一次性出价方式,资质符合要求情况下,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实施方案、报价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8.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询价评分办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 |
评分细则 |
一、技术标(90分) |
|||
1 |
服务方案 |
50分 |
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评分标准:(1)内容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36-50分; (2)内容覆盖全面、要点较突出、有一定针对性,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较高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 21-35分; (3)内容覆盖一般,要点突出一般,针对性一般,标书一般,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一定适应度的得6—20分; (4)内容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具备组织相关培训活动。 |
2 |
后勤保障 |
20分 |
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后勤保障方案; 评分标准:(1)后勤保障全面,内容完整详实,操作性强,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6—20分; (2)后勤保障较为全面,内容较为完整详实,具有一定操作性,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1—15分; (3)后勤保障不够全面,内容完整详实度一般,操作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6—10分; (4)内容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人员配置 |
20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配备相应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人数充足,满足服务需求,分工科学明确,专业化程度高得16—20分;服务团队人数较为充足,基本能够满足服务需求,分工较为科学,具有一定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得11—15分;服务团队人数不足以满足服务需求,分工缺乏科学性,专业化程度低得6—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二、价格分(10分) |
|||
4 |
商务分 |
10分 |
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10。 |
七、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方需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中标方应按照合同如期完成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3.采购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市政府主楼二楼232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超
电 话:0557-3052424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