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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3 16:41 编辑:人社局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字号: 阅读: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比选方式对宿州市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比选。

一、采购项目及概况

1.项目名称:宿州市2023年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采购预算:15万元

4.采购方式:比选

5.项目概况:落实《关于印发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3号)、《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归宿”行动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宿人才〔2023〕3号)文件要求,支持医疗、教育、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等领域人才参加省市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实行服务基层积分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

二、采购需求

1.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具备综合服务能力。

2.淮确把握分析各县区的服务需求,对服务需求进行精准定位,找到服务需求的最佳解决方案。开展讲座培训、技术咨询、义诊活动、现场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服务活动。

3.遴选专家:专家必须贴合服务需求,原则上专家需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等同于高级职称),或为领域内权威学者、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4.提前确定服务时间、地点,确定具体的行程安排,确定入住酒店,确定保障车辆。

5.确定对接会场地,总结会场地,确定参会人员。布置会场,准备参会人员席卡,会议标语,场外宣传标示等,负责参会人员餐食。

6.组织服务活动,做好服务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负责专家团的食宿及往返交通。

7.制定具体的服务方案,根据县区的需求,结合专家的特点,征求市人社局的意见,制定详细的各县服务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做到务实高效。

8.按照规定承担专家的相关费用。

9.承担整个服务活动的拍照、录像、宣传工作。

10.活动结束后,按照要求,提交项目的总结报告。

11.活动费用:专家费用及其他费用(住宿、餐饮、防疫、物料等活动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

12.服务期限:6天,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而定。

三、供应商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

1.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所需人员团队、车辆、物料、场地、推广宣传及服务方案等。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公司简介、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密封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对投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做出的行为和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7时

5.开标日期:2023年9月20日9时

6.递交标书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18日17时前将标书密封送交到宿州市人民政府主楼二楼24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7.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性出价方式,资质符合要求情况下,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实施方案、报价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8.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比选评分办法


七、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方需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中标方应按照合同如期完成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3.采购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主楼二楼242室

联 系 人:林正则

电    话:0557-3021623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