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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3 16:35 编辑:人社局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字号: 阅读: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比选方式对宿州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比选。

一、采购项目及概况

1.项目名称:宿州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采购预算:150000.00元

4.采购方式:比选

5.项目概况:按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要求,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职称评审质量,规范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评审监督管理,提升职称公共服务水平。

二、项目分析

职称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职称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职称评审坚持以用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根据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三、供应商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承诺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合同履约管理及实施进度

1.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建立民事合同,依法进行购买服务,由服务机构制定计划,经审核实施。

2.服务期限:预计共需6天,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而定。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公司简介、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密封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对投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做出的行为和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7时

5.开标日期:2023年9月20日9时

6.递交标书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18日17时前将标书密封送交到宿州市人民政府主楼二楼24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7.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性出价方式,资质符合要求情况下,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实施方案、报价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8.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比选评分办法

1.采购内容:宿州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比选。

3.采购评分办法


七、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方需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中标方应按照合同如期完成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3.采购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项目单位: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宿州市人民政府主楼二楼242室

联 系 人:林正则

电    话:0557-3021623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