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明,身份证号:34222519******7812。
2020年9月7日,泗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到孙某等36名农民工投诉,反映在泗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及光荣院项目施工期间被拖欠工资52.28万元。
经查,该项目由河南鑫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该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自然人陈某明,陈某明在项目施工期间拖欠3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52.28万元。2020年12月2日,泗县人社局依法向陈某明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陈某明逾期未履行。
2020年12月11日,泗县人社局将陈某明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月12日,陈某明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6日经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执行逮捕,同年3月4日取保候审。案发后,陈某明将拖欠的工资全部结清。2022年3月10日,泗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