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社保局牵头编制的《长三角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账目录和社保转移工作通讯录》编印完成并分发至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这标志着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合作一新成果顺利落地。
近年来,省社保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健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针对长三角区域内就业人员流动频繁这一特点,为进一步实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顺畅、助力人才流动,三省一市社保经办机构经认真会商,于今年上半年签订了《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合作协议》,明确了三省一市在全面推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网上办、统一养老保险补缴材料互认标准、设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目录、建立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
据统计,2023年,我省办理与沪苏浙三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11.2万人次,其中转入沪苏浙三地2.7万人,转入我省8.5万人,长三角内转移接续人数约占我省转移总人数的70%。此次合作成果的落地,将有助于进一步厘清区域内跨省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提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沟通效率,为区域内人才流动提供更强有力的后勤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