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地点:宿州市人民政府主楼五楼518室。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
三、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材料
所有列入资格审查考生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
(1)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5)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需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请考生自行提前准备。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现场网上缴纳面试费用80元,统一结构化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9月1日9:00-9月2日23:00。准考证打印地址为http://szexam.pzhl.net/index.php, 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
(二)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办理。
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资格复审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复审合格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中共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