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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结构化面试岗位)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5 17:07 编辑:人社局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字号: 阅读:

根据《2022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结构化面试岗位)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9月8日上午8:30-12:00到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506号政务中心主楼219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并缴纳体检费400元(不接受电子缴费,请考生自行准备现金)。

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办理。

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空腹)参加体检,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疫情防控方面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被委托人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场时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扫描场所码,出示二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凭证。进入现场后,须有序排队,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及时离开现场,避免人群聚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57-3027046。

 

附件:2022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结构化面试岗位)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5日

2022年度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结构化面试岗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