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6 15:08 来源:省人社厅网站 字号: 阅读:

各相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做好我省集训工作,特制定本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21

 

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力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以下简称世赛),做好我集训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集训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世赛相关竞赛规则和技术文件要求,科学组织集训,有针对性地提升选手竞赛水平,按照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的原则,选拔综合能力素质突出的选手参加第46届世赛全国选拔赛,确保我省选手在竞赛中展示精湛技能、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为国争光。建立健全世赛集训体系,积累工作经验,改进方式方法,提高竞赛组织管理水平,促使集训各参与方熟练掌握世赛规则,弘扬工匠精神,传播世赛理念、推动我省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集训工作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集训工作的统一领导。第46届世赛安徽省集训基地主基地(以下简称主基地)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牵头集训主管部门,负责相应项目集训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副基地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集训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主基地承担集训主要组织实施工作,副基地配合主基地承担相应集训工作任务。第46届世赛各项目安徽省技术指导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负责制定集训工作方案并落实。

(三)集训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各参与方应公平公正开展集训工作。训练中,应将人力物力等资源共享每位选手;考核中,应严格按照程序,执行考核纪律,确保过程结果公开透明。

--坚持世赛标准。依据世赛相关竞赛规则和技术文件,特别是第45届世赛各项目技术描述、评判标准和竞赛规则等(以下简称世赛技术要求),制定集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集训。

--坚持科学训练。依据世赛技术要求,合理安排集训的时间、内容和形式。要结合项目和选手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规则意识、意志品质、体能、心理素质、语言交流、自控能力等全方位训练,全面提高选手综合能力。

--坚持协作配合。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领导下,各集训主管部门、集训基地、专家组、选手、选手所在单位及其选派市等,应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集训工作协调、高效运转。

--坚持交流合作。各集训基地、各集训项目应加强横向交流,鼓励支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有序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推动集训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四)集训工作安排。集训工作包括训练和集训考核。20202月启动集训工作;全国选拔赛前2个月(各项目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完成参赛选手最终考核;全国选拔赛前1周完成全部集训工作,做好参赛各项准备。   

    二、集训工作组织机构

(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集训工作的统一领导,对集训及考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集训工作的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

(六)集训主管部门。牵头集训主管部门负责牵头项目集训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负责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集训基地、专家组长和其他集训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其他集训主管部门应按照分工,配合做好相应工作。各集训主管部门均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集训基地的指导监督,提供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持,解决集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为其正常运转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和条件。

(七)集训基地。主基地在其集训主管部门领导下,承担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参与集训工作方案制定、集训专家组组建,沟通协调副基地落实集训工作安排;对集训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副基地按集训工作方案安排,承担相应工作任务。集训基地均应按职责为开展集训工作提供必需的保障和支持,包括训练设备、技术保障,以及集训各项安全、后勤保障并配备专人负责落实;及时向集训主管部门汇报集训工作情况;按照世赛技术要求,加强集训基地建设。

(八)专家组。负责集训相关技术工作。

1.基本构成

专家组一般由1名专家组长、若干名专家、1名翻译构成(统称为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每位成员的职责分工。

2.人员产生

专家组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遴选确定。

专家组成员原则上由参与集训的选手单位、集训基地所在单位专家教练共同组成,人选由集训主管部门、集训基地、集训选手单位、专家组长推荐,经专家组长初审、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商其他集训主管部门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可根据需要安排专家组成员。

翻译人选由专家组长、主基地共同推荐,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

专家组成员人选需于20203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

3.工作职责

    专家组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求,在牵头集训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集训技术工作。

1)专家组长。负责专家组成员初审;及时了解并掌握世赛技术要求,把握集训方向,及时将所获得的技术信息分享给专家组成员;研究世赛技术要求,提出集训工作基本思路;商集训基地组织编制集训工作方案、考核技术文件及试题;与集训基地沟通协调技术保障问题;安排集训具体工作;及时与集训基地沟通解决集训问题,向集训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总结集训工作情况。

2)专家。按照专家组长要求,参与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根据集训工作方案和专家组长安排,具体组织选手训练;跟踪掌握选手技术技能、综合素质等各方面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向专家组长反映训练中的技术问题,对集训工作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参与集训考核技术文件和相应试题的编制;协助集训基地做好选手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3)翻译。协助专家组长开展对外交流;搜集、整理、完善项目资料(包括专业术语、基本业务知识、竞赛试题、设施设备需求、竞赛规则和要求、技术标准、评分标准、安全卫生要求及新动向)并及时提供给专家组;翻译与世赛相关的外文资料;做好对外交流时的翻译和联络工作。

(九)选手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集训期间,选手所在单位经与专家组、主基地协商,可派遣人员参与选手日常生活保障相关工作。选手选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选拔赛中单独组队的省直单位)作为选手主管部门,应明确1名负责竞赛工作的人员作为领队,了解集训动态,按程序反映相关问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各项目专家组长签署《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工作承诺书》(以下简称《集训工作承诺书》,见附件1)。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编制相应《集训工作承诺书》,分别组织集训基地、专家组成员、选手及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领队等签署。

    三、训练工作 

(十)集训工作方案。分日常训练和强化训练两个阶段。日常训练指自集训启动,到最终确定参赛选手(集训考核)之前的训练;强化训练指确定最终参赛选手(集训考核)之后,到参加全国选拔赛之前的训练。包括集训框架方案、日常训练方案、强化训练方案和集训考核工作方案。

集训框架方案应重点明确训练目标、各方职责、时间和内容安排、训练方法安排、集训考核基本安排、技术支持等内容。集训基地和专家组长名单公布后,专家组长应及时了解集训基地实际情况,本着优势互补原则,制定集训框架方案(方案模板详见附件2),明确各方任务,经与集训基地沟通、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商其他集训主管部门后,在本意见印发之日起20日内,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日常训练方案应在本意见印发之日起20日内,由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商其他集训主管部门后,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强化训练方案和集训考核方案,根据集训工作安排,均应提前至少20日,经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商其他集训主管部门后,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集训各工作方案将作为评估主基地和专家组长工作、检查集训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处理集训期间争议的依据。

(十一)训练工作内容。应结合集训项目、选手的特点合理安排,充分体现科学训练的基本原则。

各项目应按照世赛技术要求和本项目训练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安排训练内容。其中,日常训练和强化训练阶段的训练重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技术技能训练

按照世赛技术文件等要求,结合本项目技术技能基本要求,对选手进行全面的技能训练和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辅导,促使其达到各阶段技能训练目标。

强化训练阶段,应充分吸收最新技术要求内容,对选手进行针对性训练。专家组应会同集训基地创造条件,使选手尽早熟悉比赛设施设备性能。

2.综合素质训练

(1)加强思想教育。各项目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筹办和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弘扬工匠精神,传播世赛理念,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放在集训的突出位置,提高选手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

(2)强化规则意识。各项目应进行竞赛规则、规范培训,将竞赛规则、操作规范、安全健康等融入训练和集训考核,使其成为选手工作习惯和必须遵守的要求。

(3)加强心理训练。各项目应加强选手心理培训,提供心理咨询、测评和疏导。

(4)加强应变能力训练。各项目在训练过程中,应结合世赛技术要求,对选手进行各类突发事件应变能力训练,包括设备、设施、环境改变,工具、材料及试题等临时变化,以及其他方面突发情况应变能力的训练。同时,注意加强选手抗压能力及技能水平稳定性的训练。

(5)加强选手自我管理能力训练。专家组应注意发挥选手的主观能动性,倾听并吸收选手意见,共同确定训练目标,研究解决训练中的问题。鼓励选手主动思考,按照集训工作方案,参与制定部分具体训练计划,合理规划时间,检查、管理训练工具和设备,提升选手自我管理能力。

(6)加强体能训练。专家组根据项目特点和选手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制定体能训练计划,提高选手体能,满足参赛要求。

(7)开展交流能力和英语训练。在训练过程中,专家组要注意对选手进行必要的交流能力和英语训练,使选手掌握对外交流的基本常识和方法。

(8)加强团队磨合。专家组、翻译和选手要加强团队磨合训练,强化团队意识,增进了解,提高团队协同配合能力。

(十二)训练工作形式。可根据项目实际和训练工作需要,采取集中与分散训练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增强选手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可采取异地走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训练所采取的形式应遵循各阶段训练工作方案的安排进行,在集训基地的集中训练应为主要形式。

(十三)训练工作要求。训练期间,专家组、集训基地及集训主管部门要达到以下要求:

1.专家组

(1)结合实际确定训练总体目标,明确体现在集训工作方案中,并分析实现目标的优势和问题,力争入围国家集训队。

(2)将总体目标细化、分解到训练各环节中,形成具体的、可操作的目标,并使选手清晰了解各阶段的目标要求。

(3)合理安排训练节奏、训练内容和训练形式。

(4)在专家组长带领下,尽快使选手和专家组融合成工作团队,帮助选手适应训练生活、训练节奏,产生团队归属感。

(5)掌握了解每位选手的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特点,据此制定相应的训练目标和方法。

(6)专家组长根据本项目实际,安排专家在每天训练结束后,及时填写选手集训日志,并让选手在日志中填写每天训练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使其认识不足并改进提高。训练过程中,也可根据项目特点安排相应测验,并将成绩记录在当天的集训日志中,但不计入集训考核成绩。

(7)专家在日常训练中,应按照本项目世赛技术要求,以及训练工作方案,针对每位选手特点,进行补充性、提高性训练。应注意培养选手良好的职业规范和遵守规则意识,及时纠正选手违反竞赛规则、操作规范和安全健康要求的行为。应听取选手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专家组长反映。

(8)为保证实现训练目标,专家组长应保证不少于集训工作1/4的时间在现场指导选手训练,并根据训练各阶段工作需要,各有侧重,合理安排。其他专家组成员应根据专家组长安排,到集训现场工作。

2.集训主管部门及集训基地

(1)集训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掌握了解所辖各集训基地的训练工作动态,特别是存在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供支持保障。

(2)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应掌握了解各集训基地间配合情况及全面的训练工作动态;主动与其他集训主管部门沟通、协商解决训练期间出现的问题;通过联络员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训练工作动态及重大问题,向其他集训主管部门和主基地传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要求。其他集训主管部门应及时与牵头集训主管部门沟通训练工作信息。

(3)集训基地应根据集训工作方案安排,做好训练各阶段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场地等方面保障。

(4)主基地应主动与专家组、副基地沟通,掌握了解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及时帮助专家组落实相关走训、集训考核等工作安排;落实训练技术及后勤保障;认真听取副基地的意见建议,与专家组协商后进行必要调整;及时向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反映训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意见建议。

四、集训考核

(十四)考核时间。各项目于全国选拔赛前2个月(各项目可根据自身情况调整)组织集训考核,根据全国选拔赛分配名额,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赛选手和1名(队)备选选手。备选选手应与参赛选手共同进行强化训练阶段的训练。有条件的单位,可安排备选选手观摩第46届世赛全国选拔赛。

(十五)考核组织工作。由各项目牵头集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集训主管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设以下工作机构:

1.办公室。设在主基地,承担考核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

2.裁判组。裁判长原则上由专家组长担任,也可经集训各参与方同意,聘请该项目往届世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担任。裁判组由裁判长负责组建,裁判员由专家组成员或选手单位选派人员(来自同一单位的裁判员应为1人)组成。如确需第三方裁判参与执裁的,须由裁判长事先提出具体人选和裁判员工作分工方案,报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考务工作可由裁判组承担或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由保障组承担。

3.保障组。承担考核任务的集训基地应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保障组,为考核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和后勤服务。

4.监督仲裁组。由牵头集训主管部门会同考核承办基地集训主管部门组成监督仲裁组,对考核全过程实施监督,对相关争议提出仲裁处理意见,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在考核过程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派员巡视、监督和指导。

(十六)考核工作方案。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考核领导小组组成及责任分工。

2.裁判组构成(含是否有第三方裁判)与分工。

3.考核轮次(可一次完成,也可安排多次)、时间及地点安排。

4.考核命题方式(含各轮次技术文件公布时间、试题确定方式等)。

5.成绩构成(各模块、轮次分数权重及成绩汇总方式,出现成绩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6.考核规则、考核纪律和违规处理等要求。考核规则应参照世赛竞赛规则相关规定,按照本指导意见基本要求制定。

7.技术点评安排。

专家组长应将考核方案征求全体裁判员意见,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于考核前20日公布,并由考核领导小组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方案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再次征得各参与方同意且经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十七)考核实施。

1.技术文件。即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含安全健康的具体要求,裁判人员名单,设施、设备安排及清单、样题和评判标准及评分流程、加试办法等内容)。专家组长(裁判长)应按照考核方案和世赛各项目已公布的最新技术文件要求组织编制。技术文件于考核前15日公布。考核前可对样题内容进行不超过30%的修改,并于考前1天,由专家组长(裁判长)主持会议,经裁判组全体讨论确定最终考题。确实不能提前公开样题的,应于考核前15日向选手公布考核基本思路,并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按照试题保密措施要求,结合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要求和考核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工作程序,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2.考核内容及成绩构成。考核内容以技能考核为主,并体现世赛竞赛规则及安全健康相关内容要求。选手各模块(部分)分数之和构成本次考核成绩,如考核为一次完成,本次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如考核为多轮次进行,则由专家组长确定各轮次考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作为考核最终成绩。考核成绩如出现并列,应通过加试或按模块权重优先级等方式确定选手排名顺序,加试处理方式应在考核方案中确定并公布。选手日常训练成绩不得计入考核成绩之中。

3.集训主管部门及集训基地要求。考核期间,各集训主管部门和集训基地均应服从考核领导小组领导,按照考核方案要求做好相应组织保障工作,公平公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应遵守考核纪律,遇到问题按照本《指导意见》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反映、解决。不得干预专家组、裁判组的正常工作。

4.裁判工作要求。考核的裁判及成绩评定工作,应在裁判长带领下,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由裁判组实施。

(1)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裁判长应严格把握相关评判标准,组织裁判工作,但不得参与评分。如裁判组内出现技术性争议,裁判长有裁决权。

(2)选手选派单位的裁判,应按照考核方案和技术文件要求,在评判中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3)考核纪律。裁判组成员、选手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考核时如出现违规行为,按照本《指导意见》第五部分有关违规规定及本项目考核竞赛规则处理。

5.监督仲裁。监督仲裁组要对考核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接受相关申诉并进行仲裁。各项目考核地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安装摄像头,实施24小时无盲区监控录像等。录像资料至少须保存半年,以备查),对考核实施全程监控。

6.成绩公布。各项目考核成绩经裁判组审核且无异议的,裁判组全体成员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考核成绩表》(以下简称《成绩表》,见附件3)签字后,由裁判长当场宣布考核成绩。

7.技术点评。考核结束后,专家组长应组织参加考核的全体选手和有关人员开展技术点评和成绩分析。全面分析考核工作技术准备、组织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完善下阶段训练工作。技术点评的基本要点如下:

(1)考核内容和目的。考核模块(任务)的构成,各模块之间比重以及各模块安排的主要目的。

(2)成绩分析。总体成绩状况与分析,每位选手技能水平状况与分析,特别是目前技能水平与前期选手技能水平的比较分析。

(3)存在问题。考核过程中反映出的训练安排、选手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目前集训过程中存在的主客观问题等。

(4)下一步安排。结合考核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阶段训练重点、难点以及相关问题的改进措施。

考核结束后,技术点评报告由专家组长签字,与《成绩表》一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五、争议及违规处理

(十八)集训期间监督检查及问题反映。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随时接受各方对集训工作情况反映,并将派员巡视和检查各项目集训工作,了解和处理集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参与集训的各方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发挥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问题可通过选手的领队按照本《指导意见》规定的程序逐级反映。

(十九)违规处理。

1.违规处理范围。选手、专家组长(裁判长)、专家组成员及裁判员、集训基地人员、选手所在市(单位)领队、集训主管部门人员等,出现违反本《指导意见》和各项目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相关竞赛纪律或其他有碍竞赛公平公正的行为,依据本《指导意见》第二十条第二、三款相关规定处理并记录。

2.违规处理办法。

(1)选手在集训期间出现违规行为,由专家组长(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组织全体专家组成员(集训考核期间组织全体裁判员)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牵头集训主管部门(集训考核期间报考核领导小组)。如有必要,由牵头集训主管部门(考核领导小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专家组成员(裁判员)在集训期间出现违规行为,由牵头集训主管部门(集训考核期间由考核领导小组)商其他集训主管部门、专家组长(裁判长)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实施。

(3)集训主管部门和集训基地人员、专家组长(裁判长)集训期间出现违规行为,由牵头集训主管部门(集训考核期间由考核领导小组)先行调查客观事实并形成书面材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牵头集训主管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处理。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及主基地(考核领导小组)人员出现违规行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处理,处理结果纳入相应工作评估中。

(4)选手领队在集训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视情况由牵头集训主管部门(集训考核期间由考核领导小组)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处理。

对上述违规行为,视情节情况给予约谈、警告等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资格处理。受到违规处理较多的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其今后参与世赛相关工作进行限制;对受到取消资格处理的集训基地和专家组长(裁判长)将进行调整。

3.违规处理登记。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由实施人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考核违规行为处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4)中记录并交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二十)问题或争议处理。集训期间,任何与集训工作有关的问题或争议,各方应通过正当渠道并按程序反映和申诉,不得擅自传播、扩散未经核查证实的言论、信息。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内解决。选手及所在单位人员发现集训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向专家组长反映。专家组长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组织全体在场专家组成员(集训考核期间裁判员)研究解决。处理意见如需全体参与讨论者表决的,须获半数以上通过。最终处理意见应及时告知意见反映人,并填写《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考核问题或争议处理记录表》(以下简称《争议处理记录表》,见附件5)。

2.牵头集训主管部门(集训考核期间考核领导小组)解决。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问题反映人为选手或其所在单位人员的,可由其领队向牵头集训主管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的监督仲裁组)书面反映并举证;问题反映人为其他专家组成员或裁判员的,可由其本人向牵头集训主管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的监督仲裁组)书面反映并举证。牵头集训主管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的监督仲裁组)向专家组长等各方了解具体情况,及时组织各方对问题或争议的性质进行确认并处理。其中,属技术性问题或争议的,仍交由项目内解决。属非技术性问题或争议的,由牵头集训主管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的监督仲裁组)组织核查,及时处理或仲裁,书面告知相关问题反映人,并填写《争议处理记录表》存档备查。如争议涉及集训主管部门、集训基地或考核领导小组相关人员,依照本《指导意见》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点的规定处理。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解决。对牵头集训主管部门(集训考核期间为考核领导小组)仲裁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当事选手的领队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书面申诉,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做最终裁决。集训考核期间,书面申诉应在选手成绩最终确认前提出。

    六、其他工作

(二十一)专家组长工作评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适时组织专家组成员、裁判员、集训选手、集训基地负责人及集训主管部门对专家组长开展集训工作情况评估,填写《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技术指导专家组长工作评估表》(见附件6),作为下一届专家组长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可参考专家组长工作评估,对专家组成员(集训考核裁判员)工作进行评估。

(二十二)对外交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鼓励支持与集训相关的对外交流。各项目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有序开展对外交流活动,自行联系的项目,应事前由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书面申请,注明交流发起方、经费来源、具体时间、内容、地点及相关各方参加人员等,经批准后实施。

(二十三)经费与保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各集训主管部门应依据省政府《支持技工大省建设若干政策》等规定,积极安排基地集训经费,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等支持。各集训基地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在更大范围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多渠道筹措集训资金。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支出范围,建立收支台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适时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各集训参与单位不得收取选手、专家、翻译或其所在单位任何费用。选手所在单位应为选手购买集训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十四)资料收集整理。

1.技术资料。专家组要在专家组长带领下,在集训过程中搜集和整理国内外相关技术资料。翻译要在集训初期尽快承担起资料翻译任务。全国选拔赛结束后1个月内,专家组长需将集训和参加全国选拔赛期间整理的技术资料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宣传资料。主基地应明确专人负责搜集整理文字、图片及视频等宣传资料,并及时报送到宣传工作指定邮箱(ahjnjs@163.com)。搜集整理宣传资料应注意保密,不触及各项目技术机密。宣传资料主要包括:

1)人物资料。主要包括专家、翻译、选手等人员的基本情况;选手日常技能训练、体能训练、理论知识及外语学习、心理辅导等场景;专家指导训练场景;翻译及保障人员工作场景;慰问督导场景。

2)基地资料。主要包括集训基地的基本介绍,项目的基本介绍;基地外观、训练场地、设备配置、标志标牌等集训基地环境的场景。

3)事件资料。主要包括集训考核、启动仪式、动员会议等重要活动的文字介绍及场景;国内外专家指导、技术交流、友谊及交流竞赛、观摩学习等交流合作的文字介绍及场景。

4)报道资料。主要包括集训过程中各类媒体的报道资料原文、刊载日期及媒体名称等。

文字资料要求简明扼要、表述精准。图片资料应为2MB以上高清原图,特点鲜明,文件命名格式为“图片内容—拍摄者—拍摄时间”。视频资料应经过必要的后期剪辑处理,尽可能反映集训备赛的方方面面,拍摄近景和特写时应使用三脚架,视频资料的文件格式统一为MPEG4H.264编码,分辨率为1920×1080,文件命名格式同图片。

宣传资料上报情况,将作为对集训基地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十五)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围绕世赛集训开展宣传。要结合实际,通过技能交流、技能展示、新闻发布、专题访谈、公益广告、宣传海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

 

附件:1.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工作承诺书

2.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框架方案(参考模板)

3.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考核成绩表(样表)

4.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考核违规行为处理登记表

5.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集训考核问题或争议处理记录表

6.46届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技术指导专家组长工作评估表


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