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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生工程简报第22期

发布日期:2014-07-12 00:00 字号: 阅读:

 

第二十二期
宿州市人社局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助推收入倍增规划
多年来,砀山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逐年攀升,随着政策的不断调整,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逐步提高,群众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得到普遍提升。
砀山县2011—2012参保年度参保总人数9.3万人,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今年1至5月份,基金收入481万元(主要是一季度省财政补助资金及利息收入),1—5月份支出1906人次,支付基金578万元,剔除期内两次以上报销人员,实际受益人员1853人,每位住院病人平均补偿3120元,相当于这些参保人员1—5月份,平均增收3120元。
经测算,砀山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政策内费用综合补偿率达到70%,达到了市倍增办、市人社局《关于分解“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考核目标任务的通知》(宿倍增办[2012]12号)文件提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目标要求。
下一步,随着市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报销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的受惠程度将更加广泛和深入,为“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动力。
 
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管并举
——砀山县医保中心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实施以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总体上呈现了平稳、有序、健康的发展态势,参保群众对定点机构和我们中心的医疗服务行为反响较好。但也有少数医疗机构制度不够健全、医疗服务水平不高,甚至有的还存在一些违规行为,不利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为有效控制各种违规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县医保中心制订了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并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有效期一个自然年度。协议中对出院带药和带诊疗项目、治疗信息准确对照上传、严格执行单病种限额结算、严格遵守合理诊疗原则、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杜绝蓄意骗保行为、规范转诊转院、禁止超范围执业等内容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处罚措施。
县医保中心今后根据协议规定,加大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对违规机构除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外,将按照协议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对违规情节较重的,将在扣除质量保证金的基础上,暂停或取消其定点服务资格。
 
砀山县职业技能培训迈上新起点
 
2012年6月15日,砀山县召开全县现代化农业建设职责分工协调会,会议由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李晓宁主持,会上就砀山县发展五大支柱产业、培育三大主体、开展七项实验、两大基地建设、考核奖惩办法作出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两项实验分别是新型农民职业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实验、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实验;协办一项实验为多层次培育农业企业家实验。根据会议精神,县人社局已制定出《砀山县新型农民教育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方案中包括组织农民向城市化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开展农业企业家培训,以砀山县果树职业高中为依托,建设一所县级新型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分中心,积极创建省市农民文化学校,形成覆盖县、镇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提高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范围,会同教育、农委、农发局、扶贫办等单位共同创建砀山县新型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配合县两区建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县人社局又派人专门前往广德、芜湖、蚌埠等地参观学习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前一段时间的对定点培训机构纪律作风整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又重新开展,克服高温天气以及我县农忙季节,分别在程庄、西南门、葛集等地组织开展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特点的培训,手工编织和面点制作深受广大农村妇女的喜爱,同时这几个培训定点机构又购置了无线网卡,打开笔记本的视频,就可以实现远程网络点名,直接监控到学习培训场景,收到很好的效果,下一步准备再接再厉,把职业技能培训和和新型农民培训结合起来,探索出一条真正适合农民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