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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19年度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7 15:48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阅读: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55号)精神,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和各县区自评资料,对我2019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20187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做好“六稳”工作,“稳就业”被列为“六稳”工作之首,并明确提出把稳定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当前,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已成为就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此,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市人社部门大力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围绕重点就业困难群体开展精准帮扶,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帮助其提升生活水平;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提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下达情况2019年,省下达我市开发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2200个,用于就业困难人员;组织156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我市紧盯目标任务,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我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311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05%;大力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组织1706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完成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15%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按季度及时足额拨付我市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补贴资金,并在各级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无一例投诉举报。及时根据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时调整补贴标准,切实提升就业民生工程受益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19年全市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累计拨付补贴资金3050.31万元,比去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003.6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762.58万元,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1284.06万元。

二、评价结果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经对照考核指标、聚焦目标任务等开展客观自评后,我市2019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投入。

1.项目立项。一是项目立项规范化。市人社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宿州市2019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办法》,明确岗位开发目标、要求和程序。按照《安徽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市各级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立均通过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按规定面向社会购买公益性岗位服务。我市按照《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规进行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和岗位开发。2019年我市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立项规范、目标任务明确、岗位开发文件材料符合规定。二是绩效指标明确化。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目标任务通过《2019年宿州就业重点工作安排》分解至县区。

2.资金落实。一是补助资金到位及时。按规定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每年省于上年度预拨下年度就业补助资金,且资金拨付额度可以足额保障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经费支出。按照《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就业创业促进工程中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均按照用人单位申请据实拨付。二是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补贴均由用人单位集中申报。我市发布“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推广“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用人单位足不出户即可通过互联网提交资金申请(首次申请资金和人员有变动的需现场办理),免去了现场办理和繁杂纸质材料,极大方便了用人单位申请补贴资金。我市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补贴资金均按季度及时足额拨付,部分县区为提高受益者获得感,补贴资金采取“月受理、月审核、月拨付”。

(二)过程。

1.项目管理。一是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为指导县区切实增强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政策实施效益,印发《宿州市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绩效评价办法》,明确全年工作方向和工作标准,并要求各县区树立对标意识,不断提高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性;树立短板意识,不断提高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质量;树立宣传意识,逐步提高广大群众对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的知晓度。公平、公正对县区月度工作进行考评,从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支出规范情况和基础工作等三个方面开展日常考核和排名。二是项目制度执行有效性。我市综合利用文件布置、会议部署、座谈、实地督查、现场调度会、系统查验、文字通报、电话指导等方式,指导县区落实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各项制度。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指导就业创业促进工程业务开展。4月、7月和11月,我局先后3次召开全市就业工作推进会,对就业民生工程工作进行重点调度部署,有效推进工程实施。日常市人社局就业科和人才服务中心两个业务主管科室单位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对县区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工作进行实时指导。今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督查活动,重点对县区岗位开发真实性、工作开展规范性和资金拨付及时性及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督查,现场反馈督查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对县区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在完成目标任务前提下督促县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整体工作质量。三是项目信息录入和台账管理落实情况。我市统一设计了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台账模板,通过台账即可清晰明了的展现每月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安置、资金拨付等工作进展情况。县区每月报送工作进度时均需同时报送基础台账电子版,我市通过系统对基础台账数据进行核对反馈,推动县区夯实工作基础台账。依托“安徽省就业失业管理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我市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工作均实现系统化管理。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见习岗位开发、见习人员上岗等工作均通过系统进行申请、审核、审批。四是资料报送情况。我市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和市民生办要求,月底前报送每月的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进展情况表,报表从未迟报、漏报。

2.财务管理。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市也都建立了完善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高效、安全支出。二是资金使用合规性。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补贴资金均通过“安徽省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审核,岗位开发和人员安置与资金申请进行关联校验,凡是没有通过系统进行岗位开发和人员安置登记的,均无法进行资金申请,为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资金支出提供安全防护。三是监督检查情况。每年我市均组织开展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工作。省人社和财政部门也委托第三方对我市就业补助资金支持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三)产出。

我市积极推进就业创业民生工程实施,提前超额完成省厅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我市共开发公益性岗位2311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5.05%;大力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组织1706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完成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9.15%

(四)效果。

一是社会效益情况。2019年年底,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就业困难人员1247名,人员安置率为56.68%,有效促进了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就业。信息化发放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及时为6892019届毕业生和13632020届毕业生共计发放求职创业补贴273.35万元。积极开展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创建和管理,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各类群体提供优质创业环境和服务。二是可持续影响情况。全市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多点开花式的开展政策宣传。我市把信息宣传作为月度考核的一项内容,规定各县区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两篇,以此督促县区抓好政策宣传工作。结合“四送一服”工作开展,积极向企业宣传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政策,鼓励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就业见习岗位。全面推广“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的使用,公布就业服务“三项清单”,引导企业和劳动者网上办理就业创业促进工程相关业务。规范资金支出管理,所有工程资金通过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进行申请拨付。三是受益对象满意度。我市十分重视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满意度,在日常工作中,各级人社部门通过政策宣传、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建立QQ群等方式,及时化解受益对象的疑问和处理受益对象诉求。我市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整体满意度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