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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组“正风肃纪”深入监督明察暗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

发布日期:2020-08-04 09:36 来源:灵璧县人社局政务公开网 字号: 阅读:

7月31日,县纪委监委派驻驻人社局第一纪检组对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开展情展开“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况,对丽景花园D区安置房、金荣学府一号、香格里拉.未来家等多家施工单位检查用工情况、规范用工管理开展明察暗访。通过座谈听取汇报,检查审核资料,了解企业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用工问题,实地询问农民工对工资支付和用工管理进行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第一纪检组明察暗访在建建筑施工单位4家,其中政府工程1家,涉及用工人数1000余人。检查发现,因建筑施工单位的用工方式与建筑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不能满足建筑市场的需求。用工方式挂靠、违法分包众多, 工人的整体素质偏低,责任心不强,用工量大、流动性强等特点,已经成为建筑领域用工发展的基本特点,通过实名制管理对施工单位(企业)强制性安装“实名制打卡系统”,实施“实名制通道”管理,规范了用工考勤制度。劳动合同的签订、农民工工资专户的设立、使用,规范了建筑施工单位在工资支付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减少了企业因管理问题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因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的不规范,导致制度不完善,从而形成欠薪隐患。一是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工资支付的具体时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当月工资应当在下一月15日前足额进行支付。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除应发基本工资外,考勤、绩效工资在何时进行一次性支付。部分劳动合同没有企业负责人签字和公司公章。二是工资支付程序不规范。在工资支付中农民工本人未签字认可。农民工工资支付后未在维权公示牌上向农民工进行公示。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工资支付实施监督管理和及时掌控工资支付情况。三是维权公示牌使用管理不规范。维权公示牌没有在显著位置进行设立和摆放,并且没有及时将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进行公示。四是劳资专管员管理不规范。劳资专管员是对所属项目的用工、考勤、工资发放、用工台账整理、保存负责,很多劳资专管员不知道自己工作职责。

三、工作要求

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名制考勤、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缴纳工资保障金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用工情况的发生。加大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遵法、守法意识,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的意识,打牢和谐劳动关系基础。加强舆情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发现并调查处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反映的欠薪问题,迅速了解掌握舆情动态,主动按规定公布相关信息,防止恶意炒作放大。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预案,一旦发生因欠薪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迅速介入妥善处置,努力使事态不升级、不激化、不蔓延,确保不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进一步扩大根治欠薪工作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