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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13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抽查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8 11:05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阅读: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共13项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1月11日至1月14日。

二、审查人员。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比例不少于10%随机对13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抽查。(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审查方式。考虑到当前疫情形势,本着“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此次审查主要以线上核查为主,现场核查为辅的方式进行,请各考试合格人员参照报考条件要求,将身份证、符合报告条件的学历证书(2002之后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聘用证明等报考条件里明确要求的材料信息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并压缩,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751624244@qq.com)。

注:报考增项、存在免考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相关要求

(一)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所提供信息格式参照如下方式进行。照片格式:专业-姓名-信息类别.jpg(如审计专业-张三-身份证.jpg);文件夹格式:审计专业-姓名.rar。

(三)被确定的审查人员务必于1月14日前将核查材料的电子档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逾期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宿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张超           电话:0557-3021623

附件:2020年度13项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名单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8日

附件:2020年度13项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