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人社秘〔2020〕192号
芜湖仁伟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部分员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行以季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及人员包括:生产一线岗位225人、生产辅助岗位69人。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每年由批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本批复有效期: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2日。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