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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宿州万达广场店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1-16 12:25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阅读:

宿人社秘〔2020〕194号

合肥万达国际电影城有限公司宿州万达广场店:

你公司《关于部分员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行以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及人员包括:营运组7人、安保1人、营销2人、财务1人、影城经理1人。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每年由批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本批复有效期: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17日。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