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人社秘〔2020〕182号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园区《关于宿州埇桥经济开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宿州埇桥经济开发区作为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园区。
二、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学习借鉴国家级综合试验区基础上,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探索出具有宿州市特色的新模式、新机制,为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请你园区尽快启动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对试验区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适时开展阶段性总结评估,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报告市人社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