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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将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

发布日期:2020-07-07 11:08 来源:表彰奖励办、省人社厅网站 字号: 阅读:


 

新华社北京72日电 今年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颁发“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

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下述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参加抗美援朝出国作战的、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老同志。

——出国为抗美援朝战争服务的、健在的医务、铁道、运输、翻译人员,参加停战谈判等工作的人员,民兵、民工,新闻记者、作家、摄影等人员。

——19537月停战后至195810月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期间,在朝鲜帮助恢复生产建设的、健在的人员。

202011日以后去世的,在此次发放范围之内。

此次人员统计采取组织统计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组织统计为主,个人申报作为补充。组织统计不能覆盖且符合颁发条件的人员,可于2020725日前,填写“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个人申报表,由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下载地址及各地区受理部门情况详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表彰奖励专栏。(www.mohrss.gov.cn)。审核确认后,于202010月开始陆续发放。

附:1.宿州市“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个人申报受理部门信息公示

   2.“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纪念章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