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安排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社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稳就业、强技能、保民生、促和谐,统筹做好人社领域各项工作。
一、202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202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6万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推广“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补快办”等经办服务模式,实现就业创业政策的全程网办、一网通办,累计发放稳岗补贴、扩岗补助、吸纳重点群体社保补贴等惠企资金4400余万元;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个人补助9900余万元。二是优化服务模式。紧扣“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百日千万招聘活动” “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举办各类招聘会1625场次,服务企业数1.73万家次,达成意向2.35万人。加速推进“三公里”就业圈智慧化建设,在市区多家大型商超建设智慧求职站,提供7×24小时就业服务,累计帮助2万余人实现在家门口“码”上就业。与宿州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合作共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驿站”,全天候为大学生与本地企业搭建对接桥梁。三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有序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帮扶,累计帮扶高校毕业生11345人,帮扶就业11267人。组织935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四是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安徽宿州行动,支持2.56万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2336笔,总金额6.1亿元。积极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组织开展“筑梦宿州·创赢未来”创业特训营、“创业兴宿”创业训练营、2025年“创想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宿州市选拔赛、第四届创业安徽大赛宿州市选拔赛等创新创业赛事10余场,全方位提升我市小微企业家创业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营造创业氛围。
(二)健全社会保险体系,推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提质扩面,深入实施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341.77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51.3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6.42万人,均完成年度任务。一是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设立综合窗口,按照“综窗受理、综窗告知”方式,做好涉及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业务受理、咨询答疑工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申请弹性提前退休173人、法定退休年龄退休1865人。二是实现“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实现了基本养老金待遇申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独生子女补助等4个部门5个事项流程精简为1个流程1次申报,目前全市已累计网上办理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1500余人。三是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全市累计发行电子社保卡447.5万张,完善“一卡通”基础服务能力,全市430个网点可提供标准化“一卡通”服务。不断丰富“一卡通”应用场景,全面覆盖207项服务事项,人社领域基本实现“全业务用卡”。
(三)开展人才引育工作,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强化人才政策与服务供给,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为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一是开展人才招引。精搭建供需桥梁,组织323家优质企业赴中国矿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等高校开展“招才引智高校行”活动34场次,达成就业意向4100多人。开展“百名博士宿州行”、博士后“招才引智高校行”等人才招引活动,推进与浙江大学、东南大学等国内一流高校的合作。推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安徽雪龙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成功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站,全市已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2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5家,在站博士后25人。二是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我市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和群众就业意向,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评价,发展高水平技工教育,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2025年,全市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3.84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51万人,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6900人;全市技工院校秋季招生4300多人,在校生达1.4万人。
(四)完善争议处理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调解仲裁+”工作模式,稳妥处置重大集体争议、农民工工资争议、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等重点争议,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深入开展农民工欠薪治理。畅通维权渠道常态化开展欠薪集中接访活动,全面打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维权渠道,通过加强督查考核、增强服务能力、加大监察力度、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等措施,快速调处欠薪案件。2025年,全市共处理农民工工资结算纠纷案件167件,共计为3500多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报酬4700余万元。二是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进一步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在全市各级仲裁机构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速裁庭,实现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积极推动成立6家新业态行业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组织,构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的工作机制。走访新业态企业100多家次,指导平台合作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聚整合优势资源,联合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建立健全一站式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和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全市设立乡镇(街道)、大中型企业、商(协)会等各类调解组织共2600多家,调解员队伍近8000人,进一步夯实调解工作基础。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服务模式,提供就业帮扶,助力稳定就业。
二、2026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产业发展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深入打造“三公里”就业圈,常态化开展“2+N”招聘。精准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就业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2026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体系。深入实施“数据找人”计划,积极开展“双招双引”工作,推进社保提质扩面,提升综合两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
(三)深化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加大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招引力度,进一步拓宽引才渠道、做大用才主体、提质聚才平台、优化留才政策。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支持劳动者以一技之长创造美好前程。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四)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劳动环境。持续抓好工资支付保障各项核心制度的落地落实,强化对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工资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减少欠薪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打击重大、恶意欠薪行为。规范劳动用工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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