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第十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三、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企业接收外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输入地要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二、承办机构
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五、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六、补贴标准
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50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七、服务流程
1.受理:就业管理中心;
2.审查:就业管理中心;
3.办结: 就业管理中心。
八、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咨询方式
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57-3956168
十一、办理地点(方式)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社综合窗口;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十二、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0557-12345,0557-666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