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2179030/202303-00054 信息分类: 失业保险
发布机构: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日期: 2023-03-30 10:2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3年失业保险待遇支付水平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2023年失业保险待遇支付水平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30 10:2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4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和安徽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失业保险待遇相应做出调整:

一、自20234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即由原1287/月调整为1737/月。

二、失业人员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一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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