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失业保险待遇支付水平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3-30 10:29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4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和安徽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失业保险待遇相应做出调整:
一、自2023年4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即由原1287元/月调整为1737元/月。
二、失业人员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一并予以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