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贴】关于拟向魏怡璇等2名本地高校毕业生发放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0-16 08:4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4
按照宿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宿就〔2022〕3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第二季度申请人提交的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进行了审核。经审核,魏怡璇等2名申请人属于2022年应届本地高校毕业生,已在单位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本地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拟向其发放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补贴。现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10月16日至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向宿州市人社局反映。
受理电话: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 3956168
监督电话:宿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3052424
附件:2023年第三季度市本级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通过人员情况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2023年第三季度本地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通过人员情况表 | ||||||||
序号 | 姓名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单位名称 | 就业地 |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社保补贴期间 | 地方财政 补贴金额(元) |
1 | 魏怡璇 | 宿州学院 | 2021.7 | 华瑞赛维宿州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2022.3.7-2024.3.6 | 2022.3-2023.2 | 5040.00 |
2 | 刘瑞 | 宿州学院 | 2022.6 | 宿州伊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市经开区 | 2022.8.1-2025.7.31 | 2023.7-2023.9 | 1226.72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