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2179030/202205-0005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5-06 发布日期: 2022-05-06 15:4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公众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印发《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公众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5-06 15:4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4

前期准备。《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精神和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关于制定本地高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政策交办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思路。

文稿起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第一时间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拟制了《关于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2022年4月15日,经请示市政府办公室,我局将《关于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发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4月22日我局面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最终制定了《关于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送审稿)》。

合法性审查。2022年4月,局政策法规科首先组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在市人社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后经市场局公平竞争审查合格后,报市司法局审核,符合法定权限,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内容。

会议审核。2022年4月29日,将《关于支持本地高校(含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宿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送审稿)》报请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最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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