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2-10 15:4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4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02号)精神,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12月3日起调整为1430元。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1号)的要求,我市失业保险待遇相应做出调整。: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即由原1152元/月调整为1287元/月。
二、失业人员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一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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