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人社局副局长周志强解读:《宿州市享受市政府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4-29 11:5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4
市人社局副局长周志强就《宿州市享受市政府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津贴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一、什么是政府特殊津贴?
市人社局周副局长: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最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一种奖励制度。获得者被称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宿州市2002年开展首届市级政府特殊津贴选拔,是安徽省首个制定并开展市级特殊津贴选拔的地级市,目前已开展了5届选拔。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推荐选拔市政府特殊津贴?
市人社局周副局长:在我市科技、工程、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在工农业生产建设第一线作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管理人员,退休人员,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不作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选拔对象。
三、市政府特殊津贴多长时间选拔一次,是否有人数限制?
市人社局周副局长: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人数不超过100人。
四、市政府特殊津贴的奖补政策是什么样的?
市人社局周副局长:批准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由市政府命名表彰,颁发《宿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证书,两年内享受每月500元政府津贴。
五、怎么申报市政府特殊津贴?
市人社局周副局长: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含中央、省驻宿单位)负责推荐工作。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申报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向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推荐。
六、 政策咨询渠道:宿州市人社局专技科
地址:市政府主楼二楼242室
电话:0557-30216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